悲催的購房者:樓盤爛尾交不了房,每月房貸還得繼續交!

現在大部分新房都是賣預售房,也就是樓盤修建到一定程度就可去房管局申請預售許可證,在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就可以開始賣房了,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賣期房,購房者選好房後就簽訂購房合同,打印網籤合同,然後備案,然後向銀行貸款也就是證明此房是你的了,最後就等著開發商交房了。

悲催的購房者:樓盤爛尾交不了房,每月房貸還得繼續交!


買期房可能最怕的就是樓盤爛尾了,特別是一些小型開發商,本身資金就不多,開發和銷售經驗又不足,房子又不能及時賣出去回款的情況下,是很容易資金鍊斷裂的,資金鍊斷裂面臨的就是停工,然後銀行催貸,就這樣惡性循環,也就成了爛尾盤,買了房的業主無疑就成了悲催的受害者,前些年因為房價要低一些,很多偏遠點的小樓盤爛尾是很多的,因為房子不好賣,房價又不高,相對於以前,現在的樓盤爛尾情況確實少了很多,房價漲起來後,甚至盤活了很多以前爛尾的樓盤,這對於買到爛尾房的業主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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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朋友就很不幸的買到了這種爛尾盤,他是2012年買的,當時樓盤價格4000多,總價買成40多萬,首付10萬,貸款20多萬,結果沒想到的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樓盤從此成了爛尾盤,然後他就和小區其他業主走上了漫長的維權路,因為樓盤爛尾後,很多開發商就跑路了,或者根本沒錢賠付購房者的損失,小區業主一般就只能打官司、找相關政府部分,官司能打贏,但是由於開發商並沒有錢賠付,官司打贏了也沒用,反而業主們還需要支付律師費用,找政府,政府也是會處理的,畢竟這種事不是小事,但是政府能做的又有多少呢?只有一次次的協調,然後看有沒有其他的開發商來接盤,爛尾這種事處理起來是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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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尾已經讓業主很煩心了,最讓人接受不了的是房子沒得到,月供卻不能不還,因為買房是和開發商籤的合同,銀行只提供貸款,所以是不能不還房貸的,如果不還房貸不僅影響自己的徵信,銀行還會起訴購房者,所以房貸是必須要還的,每次朋友提到他的房子都感覺很無語,這種事都能被他遇到,還好的是經過幾年的維權,前兩年已經確定有開發商接盤了,這也算是個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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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邊有買到爛尾盤的朋友嗎?歡迎大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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