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醫療收費投訴

妥善處理醫療收費投訴

近期,價格監管所接到市民梁女士反映其在某中醫門診部治療皮膚過敏時,可能被醫院收取200元診療費。隨後,執法人員前往該門診部進行現場調查,查見梁女士是使用醫保卡共支付診療費10元,未支付200元。對於診療費200元,經查實是對自費病人看診的收費標準。同時,對檢查中查見的該門診部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不明碼標價的問題,執法人員立即約談該門診部負責人,並對其進行了政策指導,要求其儘快整改落實,做好價格公示。價格監管所及時將調查情況向梁女士進行了詳細的解釋說明,其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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