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之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精髓

古代哲學發展最頂峰的時候當數春秋戰國時期,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今天我們先談儒、道、墨、法四家。

現代社會為諸子百家舍長取短開闢了道路。傳統文化在現代,不是採用一家之言,而是博採諸家,捨短取長,以實現多元互補和多維整合。

事實上,儒道墨法四家的價值觀處於不同的方位和級次,經分剝整合,能夠形成系統功能意義上的對立互補機制,從而對現代社會起到價值導引和思想滋養作用。

百家爭鳴之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精髓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儒、墨、道、法思想精髓

儒家:創始人孔子,他的所提倡的社會規範思想是禮,其核心是仁;孟子是孔子之道的忠實捍衛者,他提出了性善論,包括仁、義、禮、智四個善端;而荀子則主張人性惡,認為人的惡性本身是無法根本改變的,但是可以用“偽”來抑制人的惡性而使之歸於善;荀子和孟子的人性論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他們都是對孔子“性相近,習相遠”之人性論的發展補充;

儒家重視用倫理道德統攝、主導經濟利益,主張合義之利則取之,悖義之利則舍之。在儒家看來,以利害義、見利忘義是道德人格的毀滅。在義利之間發生矛盾,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就要為義而舍利,犧牲利益以至生命;

這種“義以為上”、“義然後取”、“以義制利”的義利觀,已超出了經濟學意義上的利益關係範疇,而是從社會倫理學意義上來看待利益關係,注重社會穩定、群體和諧、人倫秩序及人格境界。

百家爭鳴之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精髓


道家:創始人老子,他主張寡慾、無知、知足,並提出“無為”的思想,莊子繼承老子的思想,提倡“以不治治天下”並且要“任其自然”,他沿著老子的社會理想進一步推進,提出了一個與禽獸雜居、不對自然進行任何改造、人類沒有私心和慾望、無須任何社會規範“烏托邦”社會;

五體啟示錄認為,道家的思想更多地體現了隱逸者的心態,以自然無為、清靜自正的思想和行為為根本宗旨,漠視、甚至鄙視世俗功利,主張放棄名利,遠離物慾,在原始狀態中逍遙自在、淳樸自然地生活。從這種理想境界出發,道家反對貴貨斂財、奢侈享樂,也反對抽象的仁義說教;

可見,道家既不要空泛的“義”,也不要不符合大道的“利”。道家的義利觀實質是一種超越世俗、超越功利的義利觀。從長期效應看,道家的這種超越義利觀確有獨到之處,它包含了深刻的人類學和生態學內涵;

人的消費慾望是沒有止境的,慾望造成了人心的焦慮、躁裂和憤懣;更何況,“積極”地征服自然,帶來的結果是資源的銳減和生態的破壞。現實的問題迫使人們重新審視“自然無為”的深奧之義。

百家爭鳴之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精髓


墨家:創始人墨子,提倡“兼相愛,交相利”的思想,即墨子的社會整合方案是“兼愛”,社會控制方案分別為“天志”、“明鬼”、“尚同”,社會平等的思想是“尚賢”;

墨家代表了下層手工勞動者的願望和利益,對人的基本利益持充分肯定的態度。在他們看來,義與利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不能截然分割,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和利益關係應當是平等的和交互的,要相互仁愛,互利互惠;

墨家反對私利,也不主張單向的利人,而提倡把利己同利國、利公、利人有機結合起來。這種互利思想至今仍有其積極意義,因為公私之間、人我之間只有相濟相顧,互利互惠,才能保證群體生活的良性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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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集大成者韓非,他支持性惡論,提出人際關係的本質是“自力自為”,與孔子的“克己復禮”相反,韓非提倡“不期修古”並且要“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以法用人、以法制定社會契約的法制社會;

法家不重“義”而重“利”,推行以法治利的管理方式。法家講的“利”主要是政治功利及附麗於政治體制的經濟實利。法家認為,只有發展經濟,才能使國強民富,天下太平;

而要達到國強民富的目的,就必須“明法審令”,實行法制,以法為師,以法為本,以法為教。法家主張以法令規定經濟關係中的主體責任和權利義務,並通過法令的強制性調控來實現物質利益的分配。

百家爭鳴之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精髓


小結:墨法兩家側重於物質層面,可以稱之為事功型價值觀;而儒道兩家側重精神層面,可以稱之為弘道型價值觀。

事功型價值觀有利於生髮經濟自身的潛能與活力,弘道型價值觀則有利於克服經濟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偏頗和弊端。

四家價值觀,分則各失偏頗,合則增益互補。正如地球需要多樣生物群種才能達到生態平衡一樣,社會正常而持續的發展,需要多基因和多智慧的互動和滲透。而多元的思想,對立的思想,可以在整體結構中相矛盾而兼容,相鬥爭而發展,相制約而平衡,在生剋制化的運演中撥正整體價值的航向。

請保持關注,五體啟示錄,即將(6月)帶你進入全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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