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西安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賣房,起訴購房者後勝訴,西安

改判!西安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賣房,起訴購房者後勝訴,西安

2016年4月,李女士以內部認購的方式認購了紫杉莊園項目的商品房,並全款支付了120萬餘元的購房款。兩年後,在西安房價大漲的背景下,開發商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聞天公司)以當時沒有預售許可證為由,將包括李女士在內的12名業主分別起訴至多個法院,要求確認內部認購合同無效。

一審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購房者上訴認為合同應有效,開發商惡意訴訟。

今日二審改判!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予改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七條、第一百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奈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2018)陝0116民初2519號民事判決。

二、駁回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案件受理費10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均由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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