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是應該禁酒還是應該祭酒?

大學是應該禁酒還是應該祭酒?

日前,報道說,中國的有些大學發出禁酒令,感覺有點可笑。要知道,中國古時國子學或國子監的主管官就叫“祭酒”。

忽然想起,英國劍橋大學附近本篤街上的老鷹酒吧。那可是全世界遊客必到的朝聖之地。土黃石牆,毫無裝飾的白框木門,乍看,並不起眼,但木門右側一塊藍底圓形標誌,透露了它的特殊之處——DNA發現之地。

原來,上世紀50年代,劍橋大學卡文迪什實驗室教授克里克和沃森每天中午來此用餐,喝酒,聊天。1953年2月28日中午,克里克在店裡忽然面色潮紅,朝著在場的吃客們大聲宣佈“我們已經發現了生命的秘密”。9年後,兩位科學家憑藉對DNA雙螺旋結構的研究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

劍橋大學與酒的關係,甚至可以追溯到18世紀。1743年頒佈的《大學酒類法》,就是為了保障大學在市內發放酒類經營執照的權力。

在美國,哈佛大學所在的大波士頓都市區,除了密集的文化設施——二十餘個圖書館,十幾家博物館、收藏室、畫廊,美國藝術與科學院、國際天文聯合會等權威科學人文社團外,還有數十間酒吧。

中國是一個習慣於禁止的國度,禁止這,禁止那,就是不禁止禁止。當大學禁酒之後,我們離創新的機會也就越來越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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