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老家拆遷所得的房子,房產證有我老媽名字也有我姥姥姥爺的名字,但是姥姥瞞著沒告訴我老媽,現在怎麼辦?

獨立feel


您好!

這裡有個前提需要先說明清楚:母親老家的房子,是屬於題主母親,還是屬於姥姥姥爺?

  • 如果是屬於題主母親的,需要對老人加名的目的進行分析後而定。

  • 如果是屬於題主姥姥姥爺的,題主母親是“受益人”。

就這兩種情況,分別做一個說明:

如果拆遷前的房子屬於題主母親

這種情況下,按照“財產延續”的原則,拆遷所得的房子也應該屬於母親。

但是,姥姥姥爺在其上加名了。具體如何加的不太清楚,理論上未經母親同意,是無法操作的。這個我們不去猜測,只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

  • 姥姥姥爺考慮到自己的問題。例如,希望手裡有點財產,養老過程中能有個保障。

  • 題主還有舅舅或者姨,姥姥姥爺想分給他們一部分。

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可以認為“姥姥姥爺分了母親的財產”。

第一種原因,個人雖然不贊同,但是是可以理解的。老人或許有這樣的心理:希望自己手裡攥著點財產,萬一需要用的時候能派上用場。

第二種原因,這種情況個人既不贊同、也不理解。不管題主的母親對老人如何,屬於自己的財產, 任何其他人都無權分配。

無論是什麼原因,都建議與老人溝通清楚。既然老人登記了自己名字,估計生前過戶、再變更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讓老人訂立一份遺囑,指定好題主母親作為繼承人,把原本屬於題主母親的財產,在老人身後再“還”回來。

如果不這樣解決,後果就是:當姥姥姥爺過世之後,他們在房產中的份額被其他子女(題主的舅舅、姨等)分掉了——就相當於題主母親的兄弟姐妹分了自己家的財產。

如果拆遷前的房子屬於題主姥姥姥爺

這種情況下,不是房子加上了姥姥姥爺的名字,而是姥姥姥爺在自己房子上,增加了題主母親的名字。

題主母親本身就屬於“受益人”,而且是提前分得了姥姥姥爺的財產。因此,個人認為,沒有任何提問或糾結的必要。


一紙家書


拆遷所得的房子?單純理解這句,應該是指“所得的”回遷房。這個回遷房姥姥加上媽媽的名字但沒有告訴女兒,這是姥姥贈予女兒做好事不留名的一種情況。如果是提問者表達非此意,而是說原來的房子有媽媽的名字,這次拆遷補償房屋置換,姥姥自作主張去掉媽媽名字而不告訴媽媽,這是不想給女兒,這是第二種情況。根據提問者的很為難的最後一句:“現在怎麼辦”?我感覺應該是第二種情況。

假如是第二種,讓一個律師幫你來辦,就是打官司,首先要問姥姥、姥爺、媽媽如今誰在誰不在,房子是共有產權,拆遷有媽媽的名字為什麼拆遷合同媽媽不簽字,即使房屋滅失這個賬也能返回再算。補償的房子會按份額確權重辦產權證。假如有人去世,其中份額會轉成遺產,作為媽媽或你,有法定繼承、代位繼承權。

這話要讓我來說,會在法上再加上情的,姥姥為什麼隱瞞,媽媽有沒有兄弟姐妹,是否犯得上打官司撕破臉皮。我的看法:第一種情況是以靜制動,第二種情況以靜制動還是以動制靜要視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案子本身不復雜,複雜在於爭與不爭兩難。錢很重要,但親情比錢更重要。錢情兩得固然好,得錢傷情值不值自己要反覆掂量。


泰山木32140178


先問問你姥姥為啥不告訴你媽,問清楚了,在問一下律師,然後再走法律程序,先禮後賓,


正陽238526632


沒經過你媽同意就拆遷了?你姥姥就你媽一個閨女?

你媽平時對待姥姥姥爺不好?

法律層面,可以討回來


家有中考生


我們這裡孃家財產與女兒無關


手機用戶75542175159


房產證上有您媽名字肯定有您媽的份額!問題是不知道您外公外婆到底有多少個兒女?如果只有您媽一個,那應該沒必要去爭啦!如果有多個那就先取回您媽的份額。而屬於外公外婆的就各個子女都有份額。


珍伯421


既然房產證上有你媽的名字,你姥姥如果想賣此房是沒辦法過戶,除非有你媽的授權。這是法律的規定。


黃大大156305017


金錢面前都自私


限量版女人666


如果按照法律來說,不管拆遷賠了多少錢多少房,都要按照產證人口來分!


一天小鹹魚


辦房產證的時候媽媽沒去嗎?辦回來就沒看一下誰的名字,如果有你姥姥姥爺的名字,他們那部分你舅舅,姨,媽媽等人將來都有一份。如果是你媽媽的財產就應該和二老商量一下,改過來,給他們點錢都成,省的以後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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