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cence5208813029
題主這問題,我可以出四種方式,或者四種無奈的選擇吧,以供參考!
首先,咱們先要明確這個稅肯定是契稅!這是影響房產證辦理最普遍的一種原因!一般都是因為開發商把這部分錢挪做它用而導致的。
其次就是想辦法了!
我有四種辦法:
1,業委會協商,物業牽頭,形成有組織的請願團隊,去政府信訪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解決!
2,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拿著購房合同直接找稅務部門補交契稅,去國土局辦理不動產證!我說這一條是針對個人的,看個人的社會關係了!
3,集體補交契稅!簡單一點就是二次交費!碰到這樣的開發商自認倒黴吧,事情鬧大了,如果開發商想補早補稅了,就算開發商最後坐牢了,不補交還是無濟於事,最後依然需要業主自己補交!
當然這一條是建立在政府協調後的無奈之舉!
4,找比較有威望的媒體反映情況,地方上的媒體如果有顧慮的話,可以找上一級的媒體反映!
形成一定的輿論壓力,引起政府部門的足夠重視!
這就是我提出的四點意見,可以參考,也歡迎討論!
您的點贊和關注,是我堅持寫作的原動力!
謝謝關注,相互交流!
不甘平凡的魚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對於這個問題有2個建議;
第一;起訴開發商,最好發動小區其他業主,人多力量大,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第二;要求退房,在買房的時候,各種稅費都是開發商代收取了,他沒有盡到相應責任(不過退房也夠嗆,稅都交不起,哪有錢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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