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婚前買了一套房,手續均為其一人簽名辦理,登記結婚後怎樣辦理一個人名的房產證?

少年狂690


您好!這裡是眾和法律諮詢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您的描述可以得知,房產是女孩婚前購買的,在《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所以既然是女方婚前購買和辦理的房子那麼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不存在贈予關係,那麼就可以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參與分割。

但是如果在婚後簽訂了贈予協議,或者在婚後房產證上添加了男方的名字,房產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如果夫妻雙方提出離婚,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就要參與財產分割。

所以要想登記結婚後辦理一個人名的房產證,那麼就需要在夫妻未結婚之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手續一旦完成,那麼房產就屬於私人財產,只要在結婚後房產證上不添加男方的姓名就行了。


眾和法律諮詢


婚前‘’買了‘’,並且設法辦理一人房產證,這證明購房不存在贈予行為,從女孩角度根本沒有考慮房屋產權與男方有任何關係。

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女孩在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結婚後才辦理了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並不是婚後辦理的產權證就是共同財產,也不能因為該房產由於對象的居住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這套房產不是女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而是女孩的婚前財產,屬女孩一人所有。

憑購房合同、出資憑證,房產證按照婚前原定程序辦理在女孩一人名下沒有問題。

開發商(原房產人)交房後與辦理房產證的時限上有相應規定:(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

要注意3個問題:1、女方保存好夫妻相關協議、購房合同、出資憑證及銀行流水備查;2、房產證發放日期如果在婚後的時間,再做個備註(協議)最好;3、涉及婚後新房裝修出資,夫妻雙方要保留相關證據資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