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辦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對這個人有什麼影響或處罰?要注意什麼?

王明生258455172


一、新個稅法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舊個稅法相比,有以下幾個優點:

1、新個稅法提高了個稅徵收起點,從原來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增加了6個專項附加扣除。

2、改原來的分類申報為綜合申報,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收入等合併在一起申報。

3、改原來的每月繳稅為每月預繳,全年彙算清繳,多退少補,彙算清繳時間為次年的3一6月。

新個稅法的實施,體現了公平合理原則,大大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

二、彙算清繳的規定,根據新個稅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彙算清繳有以下幾種情形:

1、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中一項或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三、如果沒有辦理個稅彙算清繳,這對個人來說有什麼影響或處罰?

1、無影響。如果你只有工資收入,沒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等其他收入,並且工資收入未超過起徵點5000元/月,那麼無需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2、影響退稅。舉過簡單的例子,假設你2019年1月工資8800元(除工資外無其他收入),無專項附加扣除,五險一金800元,單位代扣代繳你1月份個稅90元[(8000一5000一800)x3%];其餘每月工資假設均未超過5000元無需繳稅,按照舊個稅法,這90元個稅是不能退回的,而新個稅法實行按月預繳,全年彙算清繳,所以是能夠退回來的,但是你必須在規定時間去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手續,否則會影響退稅。

3、補稅及處罰。假設你2019年每月工資8800元,每月五險一金800元,無專項附加扣除,單位代扣代繳你2019年個稅1080元[(8800一5000一800)x3%X12],另有一筆諮詢費收入20000元(因無扣繳義務人未扣稅)。

你全年的的綜合所得=8800x12+20000×(丨一20%)=121600(元)

五險一金扣除額=800x12=9600(元)

全年應繳個稅總額=(121600一9600一60000)×10%一2520=2680(元)

而單位為你代扣代繳2019年個稅1080元,應補個稅為1600元(2680一1080),

如果你不辦理彙算清繳,補繳個稅,將面臨稅務機關強制追繳、加收滯納金,如果是數額大,情節嚴重的,將按稅收徵管法的相關規定處5倍以下罰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注意事項。個稅涉及到你我他的個人切身利益,以及國家利益。由於新個稅法從今年開始才開始實施,時間短,方式也改為每月預繳全年彙算清繳,前所未有,大家都沒經歷過,需注意以下幾點:

1、要認真學習個稅法,熟悉個稅的計算方法,瞭解個稅的徵收方式,做到依法納稅。但是,對那些常年在外打工,文化程度又不高的人來說該怎麼辦?這就需要扣繳單位加強宣傳指導,還有稅務機關要加大宣傳力度,必要時通過手機短信提示。

2、嚴格按個稅規定辦理納稅事宜,該退回的個稅要辦理退稅手續,該補繳的個稅必須按稅法規定補繳,不能有僥倖心理,更不能有偷稅甚至抗稅行為。

3、實時關注自己的個稅情況,為方便個稅納稅人辦稅,國家稅務總局推出了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可在網上下載,這樣,你的個稅情況隨時隨地都在你的掌控之中,全年彙算清繳也可在你的手機上完成了。

4、納稅人也可以委託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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