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後期應調整煤電機組在電力系統中的定位!

“提高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的主要動能不在於電煤消費增加了多少,而在於我們把總的用煤量控制了多少,特別是散煤和工業用煤量減少了多少。”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袁家海在第五屆中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能源轉型國際研討會(下簡稱“煤控國際研討會”)上說到,“所以,如果真正要把煤控做好,‘十三五’後期乃至更長一段時間的主要工作應該是合理調整煤電的定位。未來,如何用好11億千瓦的煤電將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十三五”後期應調整煤電機組在電力系統中的定位!


11月21日,煤控國際研討會在京召開,會議重點是評估“十三五”中期煤控工作進展並展望“十三五”煤控目標的實現路徑,商討如何進一步減少煤耗,促進能源轉型。同時,會議還分享了“煤控研究項目”總課題組編寫的《“十三五”煤控中期評估與後期展望研究報告》(初稿)(下簡稱“報告”),報告預測到2020年我們將超額完成“十三五”能源規劃中的煤控目標。但是,報告認為,“十三五”後期,進一步推動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也面臨諸多挑戰。袁家海教授就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面臨的挑戰做出了以《煤電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對策》為題的主題演講,探究了煤電行業應在電力系統中如何定位等問題。

電力消費高速增長 高情景下203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10萬億千瓦時

2018年上半年,9.4%的全社會用電量增速遠遠高於6.7%的工業增速和6.8%的GDP增速,電力消費彈性係數到達1.38。但是,據國網能源院的分析,2018年上半年儘管全社會用電量在增速高達9.4%,真正靠經濟拉動的只有4.4%,另外的5%的貢獻主要來自於異常的溫度負荷和電能替代的推進。氣候變化是未來用電需求增長的一個不確定性挑戰,而電能替代是電氣化發展到一定水平之後的必然趨勢,如今的電能替代工作的大力推進使得未來要轉化為電力的終端能源需求提前釋放,這就在近中期加重了電力消費水平,但從長期來看對拉昇電力需求的作用不大。

報告認為,經濟新常態下電力消費增長進入中高速區間的基本判斷並沒有錯,2018年上半年的高增速是偶發因素(溫度異常)疊加短期政策因素(環保、電能替代)所致,不具備可持續性。

報告預計2018全年用電量增速高位可能會到8%,2019-2020年電力消費增速則主要取決於新進動能轉換的速度,不排除為了穩定經濟增長,工業用電會繼續增長。

若在上述基礎上充分考慮新舊動能轉換和居民用電增長進入快車道等因素,報告預計高情景下到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在7.5萬億千瓦時左右,到203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10萬億千瓦時。

煤電發電量佔比會進一步壓縮 利用小時數會持續低位

那麼,在上述預測的2030年10萬億千萬時的全社會用電量中,煤電和可再生能源將以何種比例分配呢?袁家海教授做出瞭如下推斷:

近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推動下,我國的棄風棄光問題得到了大力改善。如今,我國的棄光率已經降到了3.6%左右,而預計今年年底,我國棄風率將降到7%以下。此外,從多地啟動的“十三五”中期評估和風電、光伏的建設實情來看,在2020年新能源裝機或電量佔比將比原規劃提高一個百分點。

從政策層面來看,國家發改委印發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也明確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要超過50%。也就是說,在10萬億千瓦時的全社會用電量中只能有5億千瓦時來自於煤電,而2020-2030年氣電裝機又至少會達到2億千瓦。氣電如果僅按3000小時的利用小時數來計算的話,2030年煤電在10萬億千瓦時中所佔的份額不會超過4.3萬億千瓦時。而2020年煤電的發電量約為4.6萬億千瓦時,所以,未來煤電對電量的貢獻應該是呈穩中有降的態勢。

袁家海教授表示:“這樣,我們在討論2030年煤電生存狀況的時候就會得出一些很直觀的結論。譬如,此前業內普遍持有的觀點是,到2030年我國煤電裝機將達到12億千瓦,在高情景下該數字將提升至13億千瓦。彼時,這13億千瓦煤電機組的年平均利用小時數很可能降至3400小時甚至更低。”

低利用小時數加劇煤電虧損 合理調整煤電機組定位是重中之重

當前,煤電的利用小時數已遠遠低於設計的合理水平(5000小時)。近兩年,煤電的利用小時數一直處在4200-4300小時的低位,部分煤電企業呈現出虧損的態勢。今年,煤價高位,煤電利用小時數仍處低位的形勢並未得到良好的改善。袁家海教授預測,今年煤電企業的虧損面或許將超過60%。

2020-2030年,煤電利用小時數相較於2017年及今年的預測又降一步。袁家海教授坦言:“如果說‘十三五’規劃使得煤電企業在未來十年甚至二十年間都抬不起頭來,這顯然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果。”

據測算,按照2020-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加上現存的11億千瓦的煤電裝機,來保證未來十幾年的電力供應安全是不存在問題的。此外,繼續增加煤電裝機和同時發展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是相沖突的。“所以,我們認為,2020年電力行業的耗煤峰值應為12.2億-12.3億噸標準煤。”袁家海表示。

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是衡量煤炭清潔化利用的重要標準。大量散煤燃燒和工業用煤是造成我國大氣汙染形勢嚴峻的主要因素,所以電煤佔煤炭消費量比重必須提高。

袁家海教授解釋道:“提高電煤佔煤炭消費量比重的主要動能不在於電煤消費增加了多少,而在於我們把總的用煤量控制了多少,特別是散煤和工業用煤量減少了多少。所以,真正要把煤控做好,‘十三五’中後期乃至更長一段時間的主要工作應該是合理調整煤電的定位。未來,如何用好11億千瓦煤電將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基於此,袁家海教授給出了煤電機組定位調整的詳細路徑:

30萬千瓦以下排放達標的小機組,主要承擔供熱功能,也可根據區域電網靈活性需求改造成多次啟停的機組,參與區域電網啟停調峰。

30萬-60萬千瓦亞臨界機組,需要通過靈活性改造全力滿足未來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併網下電力系統的靈活性需求。

60萬及以上的超臨界和超超臨界機組,要將其作為基核機組使用,保證其在經濟區間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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