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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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方誌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按照《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建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做好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申報。截至2008年底,香河縣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項、省級名錄2項、市級名錄8項。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的寶庫,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的重要載體,掌握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富知識和精湛技藝,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代表性人物。

2008年底,香河縣擁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人。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劉賀伶,男,1931年10月生人,安頭屯中幡省級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8歲隨父開始學習中幡表演技術,系統掌握中幡的表演動作與要領,能夠表演背花、摘肩、就地十八滾、託塔、插劍、過肩、晃肘等幾十個動作,且表演動作嫻熟。同時開展中幡技藝傳承活動,培養一大批中青年中幡表演人才。2000年,參加河北省首屆民間藝術節,獲二等獎。

王從民,男,1948年2月生人,香河縣安平鎮王指揮莊人,京東大鼓省級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968年開始表演京東大鼓,40多年演出近千場。他在繼承老一代藝術家的唱腔和表演風格的同時融入自己的風格。創作了《聽完了不能儘管樂》《勸君莫要把酒貪》等數十段京東大鼓唱段,這些唱段與現實生活緊密結合,深受群眾喜愛。1985年,被河北省文化廳命名為“農民藝術家”;1989年,被廊坊市科委評為文化館員,同年,被評為廊坊市勞動模範;1991年,被河北省文化廳命名為“省級文化熱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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