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点击“蓝色”关注

香河方志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按照《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截至2008年底,香河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省级名录2项、市级名录8项。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重要载体,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

2008年底,香河县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刘贺伶,男,1931年10月生人,安头屯中幡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8岁随父开始学习中幡表演技术,系统掌握中幡的表演动作与要领,能够表演背花、摘肩、就地十八滚、托塔、插剑、过肩、晃肘等几十个动作,且表演动作娴熟。同时开展中幡技艺传承活动,培养一大批中青年中幡表演人才。2000年,参加河北省首届民间艺术节,获二等奖。

王从民,男,1948年2月生人,香河县安平镇王指挥庄人,京东大鼓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68年开始表演京东大鼓,40多年演出近千场。他在继承老一代艺术家的唱腔和表演风格的同时融入自己的风格。创作了《听完了不能尽管乐》《劝君莫要把酒贪》等数十段京东大鼓唱段,这些唱段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深受群众喜爱。1985年,被河北省文化厅命名为“农民艺术家”;1989年,被廊坊市科委评为文化馆员,同年,被评为廊坊市劳动模范;1991年,被河北省文化厅命名为“省级文化热心人”。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注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我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