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溪故事·串蓑衣

湯溪故事·串蓑衣

我的經歷是這樣的,1942年下半年,日本佬到了湯溪不久,我的爸爸就被抓走當挑夫了,此後再也沒有他的音信,我想他肯定是被這些日本佬害死了。爸爸沒有了,我娘裹著三寸金蓮,又為人本分,什麼事都幹不了,家境頓時一落千丈。一年之後,村裡來了個串蓑衣的手藝人,是義烏的,村裡人打聽到他還沒有結婚,又剛好和我娘年齡相仿,就想湊合這一門親事,之後他便入贅我家,用本地話來說就是“招布袋”。他到我家之後,我就以“親爺”(本地方言音譯,即後爹)相稱,之後我們家慢慢又有了起色。他和我們生活了近十年,在五十年代末,國家發生了困難,我們上境村饑荒特別嚴重。親爺是手藝人,手頭上還有點積蓄,日子倒也勉強應付得過去。有些同輩分的人,家裡斷炊數日,餓得實在受不了,見我家還能吃飽飯,於是就去舉報說我家藏有大量餘糧,白米多得都已發了黴。村幹部不知內情,就多次把我親爺帶走讓他交待情況,並責令他把家中的糧食全部交出來給大家救急。其實我家裡也沒有什麼糧食了,親爺能拿什麼交?有人就說他不老實。他每次被帶走,到半夜三更才被放回來。後來他受不了這冤枉氣,被迫回義烏老家去了。

親爺走的那一年,我已結婚,並有了小孩。我串蓑衣這門手藝是跟親爺學的,記得我14歲那年,跟親爺做學徒時,也和別人一樣,是從搖軲轆打粽線開始的。粽線每根長五米,剛學的那會兒手腳不靈活,打不出幾根,一個月後就熟練起來,每天已能打四十來根粽線了。當時串蓑衣的工資日為1.2元,親爺帶徒弟,工資為3毛,“半做”開一半工資,也就是6毛。親爺很照顧我,我當學徒時候他就給我全額的工資了。

湯溪故事·串蓑衣

搖粽線的軲轆

學徒三年,我按規矩打了三年的粽線。第四年升為“半做”後,親爺才開始教我串蓑衣。串蓑衣要從最簡單的工序,也就是從腿部開始做起,等腿部熟練了,他才教我做蓑衣的後背部位,最後才做蓑衣的領口部分。領口是最關鍵的地方,也是最難的部位,如果能做到這一步,就意味著基本上能獨立操作了。我18歲那年,是當“半做”的第一年,那年剛好湯溪縣解放了,縣委要籌建一支公安大隊。我聽到這個消息後,就決心要去當公安兵,和後爺一商量,他也認為是件好事,馬上同意了。我報了名,政審也合格了,不出一個月我就穿上了公安服,如願成為湯溪縣公安大隊的一名隊員。當時公安大隊約有60人,我被分配到一班,班長叫金玉慶,是瀛洲村人。進了公安大隊不久後,我接到任務,要解押犯人到嶺上鄉後塢畈村進行勞動改造。半年之後我又奉命回到縣城,任縣委警衛。大約在1952年,具體月份我忘了,公安大隊內部發生過一起政治性事件,牽連了許多隊員,我雖沒有受牽連,卻也被調離了工作崗位。

離開公安隊後,我並沒有立馬重操舊業去串蓑衣,而是在家學習,準備到其它單位去應聘,但這些單位都因為我文化低而拒絕了我。之後,我就去了江西省,在方誌敏鋼鐵廠當了幾年的採礦工。江西離家遠,我娘不放心,一再表示要讓我回來。有一年我回家過年,村裡的書記來做我的思想工作,當時的書記叫“聰老袋”,他說你親爺走了,娘身邊沒人照顧,一個人在家日子太苦了。我覺得也對,於是給單位寫了一封辭職信,之後就留在家裡務農了。這時,最苦的日子過去了,村裡經濟也有了好轉。村民的家裡都好幾年沒添置蓑衣了,大家知道我會串蓑衣,於是到了農閒時,就開始有人上門請我去串蓑衣,我就答應了下來。

湯溪故事·串蓑衣

粽刷

做了一段時間後,由於生意好,我就帶了一個徒弟,串蓑衣最好的組合其實是三個人,徒弟打蓑線,“半做”當下手。當時物價穩定,工資變化不大,我也是按親爺的規矩給他們付工資,徒弟每天3毛,“半做”每天6毛。三年後,“半做”要是能獨立串蓑衣的領口了,就付給他全額的工資。做一件新蓑衣,一般來說要花5個工夫日,兩片蓑衣腿為一個工夫日,後背連領口為兩個工夫日,餘下的就是打蓑線要花費的時間了,當時我們每天的收費為1.2元。

除了串蓑衣外,我還要做一些和粽類相關的東西,如粽刷、粽繩、酒欄(本地方言音譯,挑酒時固定酒罈用的東西)等等。除此之外,我還要做一些修補的活兒。蓑衣穿久了,有的部位會腐爛,或者會被老鼠咬出一個洞。修補蓑衣的費用,要看損壞的面積。我們村附近的厚大村是個大村,我每年都會定期去那裡修補蓑衣,常常一去就是幾個月。

我手藝還算不錯,每到一個地方做工,常常有很多人排隊。有一次在夏家村,那裡雖是一個小村,沒幾戶人家,但我卻在那裡連續做了一個多月。每戶人家一做就是三、四件蓑衣。大家喜歡我,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我這個人會講好笑(本地方言音譯,即開玩笑),還會講白話漫(本地方言音譯,即民間故事)。所以無論我在哪裡幹活,把口一張,馬上就會吸引一大批人。現在我年紀大了,多年不講,許多白話漫都忘了,現在讓我說都說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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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衣領口工具

義烏人會串蓑衣的基本上就會彈棉絮。我親爺就是既會串蓑衣又會彈棉絮,彈棉絮我沒有學過,其實親爺也想教我,但我那時年紀輕,怕學,後來等我想學了,他又走了,所以錯過了機會。

串蓑衣沒有什麼規矩,不過我當徒弟的時候,親爺倒講過這麼一句話:“飯可多吃,菜要節省。”因為飯不吃飽就沒力氣幹活,但當時大家生活條件都不好,東家燒上幾個菜招待我們也不容易,所以菜要儘量少吃,這樣等到下餐時,他們就不用另外準備了。在夾菜的時候,也不能在菜碗裡上下翻動,其次幹活要發狠(本地方言音譯,即勤勞)。因為從小聽親爺講這些話,所以我做活從來不偷懶,有時晚上沒事,我就一邊打粽線,一邊和人講白搭(本地方言音譯,即聊天),也從不覺得累。

我們這一代人吃過苦,對吃食不挑剔,我每次上工,也從不在乎東家的菜是好是壞,只要能填飽肚子就行。記得1962年,我到後徐村、胡碓村這一帶穿蓑衣,吃的就是芥菜泡飯。後來生活條件有所好轉,有人請我串蓑衣,我也要再三吩咐他們,吃菜隨便些,酒肉不用上桌,能省則省,但東家佬都很客氣,說:人熟禮不熟,買點菜招待這些道理總是需要的。現在的人日子好了,桌上大魚大肉,還要嫌沒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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粽線

話又說回來,我們做手藝的,當時大隊有條規定,就是農忙季節要留在家裡幹農活。所以每到立夏後,我就在家從事生產勞動,過了中秋才外出做手藝。我這個人對工分也十分看重,即使六月天氣,外面太陽毒,我也要去做工掙工分。當時生產隊每十分工分為1.2元,因為我每年有大半時間在外面,所以想盡量多掙些工分,這樣到了年末可以少點貼錢來買工分,如果工分值不夠,全家人的口糧是稱不回來的。

串蓑衣的錢還有一兩筆沒要回來,哪個村的人就不說了,都過去四十多年的事了,當時我給那個人修補蓑衣,用了6個工夫日。做完後,他說目前家裡困難,等有了餘錢就馬上送來,結果一直沒給。後來兩人碰過面,我開口一問,他又說手頭緊,結果等下次再見到他時,就再也沒有提及。我這個人就是稀裡糊塗,聽到別人有困難,心裡就不好受,於是錢的事也就不了了之。據說幾年後,那人死了,別人在料理他的後事的時候,發現他枕頭下面還壓著一大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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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縣公安隊人員合影,後排右三為講述人


湯溪故事·串蓑衣

講述人:劉鋒品

記錄者:蘇易,金華市外國語學校初中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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