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指南|一文揭示法拍房到底會有哪些坑?

實際上,法拍易上幾篇文章已經介紹了整個法拍房來源,拍賣流程,交易稅費,核房過戶等相關情況,如果大家認真閱讀的話,能夠多多少少對法拍有一個瞭解。

法拍房的有點顯而易見:不限購,可能低於市場價,能貸款。但是缺點就不是那麼容易發現了,要不是實實在在的操作過幾套法拍房,根本就不知道里面的門門道道有這麼多。不認真閱讀,直接去拍套房產,到最後,不管是時間成本,還是資金成本,都會讓你覺得精疲力盡、得不償失。

購房指南|一文揭示法拍房到底會有哪些坑?



法拍房的坑,可能比上圖還要大,一不小心就會掉進去,不過用好了,可以獲益匪淺,達到柳暗花明的效果。本文就帶你揭示一下法拍房到底會有哪些坑?

第一坑:不能過戶

雖然法拍房能夠核房,能夠去現場看房產,但是房產屬性可能沒有辦法瞭解的很清楚。待拍房產有沒有房產證,土地有沒有問題,能否拿到房產證。如果土地是劃撥的,是否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房管局還沒有下房產證,那過戶的時間會拖到猴年馬月,中間夜長夢多。

拍賣房產的共有情況,比如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共有人不屬於共同債務人,那房產能不能順利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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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坑:多頭借貸

房產之所以被處置,是因為該房主之前從民間或者個人機構借的錢沒有順利歸還,才會被起訴被法院查封。除此之外,原房主還可以存在其他的借貸關係。由於法院存在“優先處置權”,誰最先查封誰擁有最先處置權,拍賣所得優先解決第一查封人的債務,再去解決第二方的債務。那麼如果該房主還存在其他債務關係,那很有可能會被阻撓過戶。即使過戶成功了,也很容易被原債主盯上,住不安心。

第三坑:天價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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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之前,競拍公告上,法院會標明所有稅費是怎麼承擔。名義上,有可能競拍者部分承擔,或者全部承擔。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套房產上次是什麼時間交易的,交易的類型是什麼,交易的次數有多少?

例如:鄭州的楊女士230萬拍的一套房產,比周圍交易單價低了將近5000元/㎡,原以為自己賺到了,沒想到過戶的時候被告知須繳納46萬元的個稅,因為該房屋上一次交易是“直系親屬過戶”,過戶房屋總價是500元,需要繳納兩次的房價差價20%。

提醒大家:如果該房屋的上次交易屬“非夫妻直系親屬之間的贈予或繼承”,那麼再次過戶會產生20%的個人所得稅!

第四坑:惡意租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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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解釋也是法拍房最難辦的一條,如果原房屋有租賃,那麼即使競拍成功了這套房產,你得到的也只是一個房產證而已,並沒有辦法把原有的租戶趕走,只能是吃個天大的啞巴虧。

第五坑:無法落戶

如果你衝著學區房去競拍房產,那你要當心了。因為很有可能原房主已經佔用了戶口,你無法落戶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是學位房,學位已經被原業主佔用,那麼衝著學區房,買了也白搭。

戶口遷入,需要在拿到房產證之後,到所在區辦理戶籍業務的公安部門,申請將原業主的戶口“空掛”,需要帶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和申請書(寫清楚什麼原因)。值得注意的是,“空掛”不等於“遷出”,也就是說,原業主的戶口實際上還是在房產所在地,只是不影響新業主正常遷入。

總結了上面的五個深坑,是不是覺得這輩子不碰法拍房了,其實不然,每個深坑都有破解的辦法,開頭已經說了,如果用好了,更能達到出其不意的效果。開頭的深坑還記得吧,如果用好了,五星級酒店也不過如此啦。

購房指南|一文揭示法拍房到底會有哪些坑?

法拍房,有些問題可能避免,有些問題可以解決。

多選、多看、多聽、多學,少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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