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清朝時特殊的旗人包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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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包衣,是清朝的一種特殊的制度,發源比較久遠。

“包衣”的滿語發音類似於boi,意思就是“僕人”“家奴”。



先說說“boi”的起源。

清朝建立以前,在中國的東北方,廣沃的原野上生活著一個民族,就是女真族。

女真族內部也分很多不同的部族,彼此間的發展和組織比較混亂,有些靠北些的那部分部族,比如索倫部和野人女真比較落後,還處在類似於原始社會的酋長氏族階段,靠南一些與漢民族交流比較多是這部分部族,比如虎爾哈部與海西扈倫四部發展到了領主制社會。

這個領主制度和歐洲古代的封建領主制度非常相似。不同的是,歐洲領主制是以家庭和個人為基本單位,而女真族的這種領主制是以氏族和家族為單位,整個氏家都依附於領主。

領主有大片的領地,在他的領地內,所有的東西,一草一木,一山一河都是領主的,當然也包括生活在這片領地上的人口,甚至這些人口所擁有的一切財產,都是領主的。

是不是有點“率土之賓,莫非王臣”的感覺?

即然居住在領地上,這些依附氏族或者家族就必須向領主氏族每年繳納供賦,接受領主的剝削。而領主氏族內部也有貧富差距,族長(穆昆大)或者軍事長官(章京)佔有的土地多,而普通氏族成員佔有的土地就很少了,但這些氏族成員是不交納貢賦的,還可以分享對外戰爭中所收穫的戰利品。社會地位、政治權利大家都一樣。

這個情況也和歐洲古代很相似,剝削的對象主要指向外來氏族或家族。

由於當時女真各部並沒有統一,各個領主之間也有很深的矛盾,這不難理解,誰也想多佔地,多擁有一些依附氏族。彼此間就經常互相爭奪領地和人口,還爭奪“敕書”。

這個“敕書”是什麼呢?就是貿易執照,擁有敕書,就能合法地與明朝進行商品交易。這東西非常重要,當年努爾哈赤的爺爺和父親被明朝官兵在平叛中誤殺,明朝就用這個“敕書”來安撫他,消除他的仇恨。努爾哈赤也正是靠著這些“敕書”收附了很多女真族的氏族部落,最終統一了女真各部。

繼續說領主間的互相爭奪的這個事情。

互相爭奪就要打仗,打仗有輸有贏,有佔領,有逃跑。大魚吃小魚,這些土地資源就逐步被少數強大的領主們集中了,形成較大的幾股勢力。其它弱小的氏族失去了領地成為流浪群體。



擺在弱小氏族面前的有兩條出路:

1、遷徙

到遠方去尋找新的領地。

2、依附

投奔和依附於強大的領主。

強大領主給這些依附來的弱小氏族一些土地,讓他生存下來,但這些依附者則必須向強大領主的氏族每年上交供賦,氏族成員也必須為領主氏族的成員們幹家務活。與其它領主發生矛盾,這些氏族也必須出動人馬跟隨領主的氏族去打仗。

這些依附氏族就被領主們稱為“包衣阿哈”。

除了主動依附,“包衣”還有其它來源,主要是投降部族和戰俘。

1、在打仗過程中,被圍困的部族整體投降。

這部分人也能分到土地,和投奔依附的那些部落氏族一樣,待遇也差不多。

2、零散的戰俘。

這部分人數量比較少,一般情況下就不分給土地了,而是被領主氏族首領分配給各個氏族成員,真正成為家奴和僕人,幹家務活,打仗時候也要隨主人出戰。被稱為“領養包衣”。

“包衣”階層不同於明朝的佃農,也不同於古代西藏時候的農奴,更不是奴隸。

“包衣”和領主氏族成員一樣,遵守部族法規,擁有相對的人身自由,領主成員不能隨意殺害他們,如果犯了錯誤,只能責罰。“包衣”也有家庭和私產,有些“包衣”能夠很富裕,有些包衣甚至還能夠擁有自己家的“包衣”。



那麼,我們發現一個問題,就是這種包衣制度其實是不穩定的,領主與包衣之間的聯繫紐帶非常脆弱。因為大家只是利益關係,這些“包衣”完全可以投奔其他更強大和更富裕的領主。

這種情況下,八旗包衣制度就應運而生,代替了舊有的包衣制度。

這個八旗包衣制是努爾哈赤搞的,在皇太極時代得以完善。

努爾哈赤搞這個八旗制度,就是針對舊有的包衣制的不穩定性。

努爾哈赤發展壯大,打敗和兼併了其它大大小小的領主,為了統一女真族,他的目光盯上了當時實力最強的海西扈倫四部。

但是如果發動這樣規模的戰爭,以往的政治軍事體系是不合時宜的。不能允許麾下的這些氏族部落時近時疏、叛服無常。而這些包衣阿哈只服從於領主,不服從於軍事首領的安排,嚴重製約了軍事上的統一調派。這在發生戰爭的時候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必須軍政合一,建立新的制度,這就是歷史上的“八旗制度”。



讓社會經濟服從於軍事,這就是建立八旗制度的原則和目的。根據女真氏族部落狩獵和作戰時的組織方式,努爾哈赤建立了簡單有效,集中性很強的八旗制度,與當初舊的氏族領主制度的不同之處在於:

一、以“旗”為單位,打破了原有的以氏族為單位的界限。

無論將領還是普通人都來自於不同得氏族,和平時全為民,戰爭時皆為兵,只有旗,沒有氏族。以氏族劃分的利益群體全部取消,軍事命令代替家族觀念。

軍令歸一,同仇敵愾,軍士的忠誠度提高了,戰鬥力當然限就更強了。

二、過去的領養包衣,全部取消。

禁止私養包衣,這些領養包衣盡入旗籍,全部歸入八旗編制,由各大貝勒統一指揮和調配。

所有旗人只效忠一人,就是努爾哈赤。再也不效忠其他任何人。努爾哈赤集軍、政、人事、民事大權於一身,鞏固了集權統治。

集權加強,那麼在這個體制下的所有人員都是旗人,無論滿、蒙、漢。他們實際上都效忠於一個最牛的領主――清朝皇帝。按照這種觀點,所有旗人都是皇家的包衣。

所以,大家可以知道,在大清的朝堂上,漢人官員在皇帝面前自稱為“臣”,而旗人官員則自稱“阿哈”,就是“包衣、家奴”的意思,真正的原因就是,所有的旗人都是皇帝的包衣。



包衣也有分類。

一、內務府包衣

順治年間,清朝成立了“內務府”,為皇家服務,從事這種工作的所有人員都是旗人,歸內務府管理。這就是“內務府包衣”。

舉個例子,曹雪芹家的祖上曹璽,就是內務府正白旗包衣。

二、八旗包衣

1、內務府分派

清朝規定,不允許家庭或個人私養包衣,旗人王公大臣和貴族們是無權育養家奴的。他們的家僕由皇家從內務府中挑選,以御賜的形素分配給各個王公大臣。這就是“八旗包衣”。

2、因功獲賞

旗人建立了戰功,就會獲得皇家的賞賜,有時候也有可能被分配給一些奴僕,這也稱為“八旗包衣”。

3、犯人充當

在清朝,很多因犯罪而被判流放的犯人是由八旗旗務機構進行安置,經常會被分配到於旗人官員的家裡去幹家務,這叫“隨旗”。

4、戰俘分配

清朝在入關前後,經常打仗,獲得的戰俘也被分配到比較低階層的旗人官員幹家務活。也是“隨旗”。  

和珅家裡有個管家名叫劉全,屬於這種情況。

那麼,能不能說,八旗包衣的身份很低賤,會遭到歧視呢,這種說法也是不對的。

咱們看一下包衣的幾個特點:

1、戶口獨立,擁有旗籍;

2、人身自由,不被買賣;

3、良民正身,地位平等;

4、可入科考,為官為將;

5、皇家選拔,同等對待;

6、各種民族,滿漢蒙朝;

7、子孫身份,世代承襲。

八旗包衣的成員也有旗籍,歸國家管理,接受朝廷指派的任務,有時候,也會因功獲受寵上升為旗人。但八旗包衣不由國家供給糧餉,收入是由封主發放。世世代代接受其封主的管理。




清朝後期,八旗制度已經遠遠落後於時代的發展,逐步衰落。八旗包衣與封主家之間實際上已經沒有什麼事實上的主僕關係了,只是在交際中,體現一種身份來源的區別。比如說,包衣的後代做了高官,人前顯耀光輝,但到了以前的封主家,仍然以奴僕自居。有時候還要替封主家去辦些事情,不好推辭。

八旗包衣制度是個特殊的歷史現象,建立之初是為了消除民族和氏族之間的差異,擴大統治面,增強統治集權的力度。但隨著歷史的發展與變遷,反而成了累贅,從無到有,轟轟烈烈,從有到無,悄然無息,不合理即被淘汰。


饞嘴肥貓鏟史官


包衣是滿人語言翻譯過來的,漢語意思就是家奴,奴才,一般指代給滿族王公貴族當奴才的人,既有滿人也有漢人!!


由於包衣特殊的環境優勢,導致包衣奴才地位很高

包衣奴才由於是王公貴族的家奴,因此接近上層階級的機會比較多,歷史上許多達官顯貴就曾經是皇帝或者王爺的包衣奴才而獲得了青睞賞識,以至於後來位極人臣

。不僅是男人,女人同樣有包衣,女性包衣奴才有時會得到帝王寵幸入宮為妃!

清朝比較著名的包衣奴才就有大將軍年羹堯,年羹堯就曾經是雍正帝當貝勒時候的包衣奴才,雍正後來登基,帶著年羹堯飛黃騰達了


之所以這麼多人願意當包衣奴才,還不是因為有利可圖嘛

在此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你一個大學生剛畢業,讓你去給國家領導人當保姆,你願意去嗎?

當然會有好多人搶著去,中國人都不傻,能和國家精英階層的人有這麼多的機會接觸,當奴才怎麼了?歷史上許多名臣不都是忍辱負重當奴才之後才成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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