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電商法”將實施,哪怕是幫親友帶禮物,被認定為經營活動就要繳稅。很多代購面臨著重新求職、準備轉型的情況,代購曾經的“好日子”即將結束。“你永遠都不知道,朋友圈裡下一個做代購的會是誰。”
每個人的朋友圈裡都有為數不少的代購,“代購月入十萬”、“代購買房買車”等新聞層出不窮。由於監管難度大,代購們遊走於法律、稅收的灰色地帶。不過,今後代購們的“好日子”怕是要到頭了。
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正式實施。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其中,個人網店、微商、直播營銷、刷好評、大數據殺熟、徵稅等成為此次立法的亮點。
最高或將被罰款200萬元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進口電商交易規模達1.03萬億元,同比增長19.4%,預計2018年全年將達到1.9萬億元。伴隨跨境電商發展,代購行業的規模也越來越龐大,並滋生出許多亂象:偷漏稅、假貨氾濫、個人信息遭洩露、售後推卸責任等問題層出不窮。同時,個人代購行為存在監管難的問題,尤其是在朋友圈。
騰訊相關負責人:
對於朋友圈的騷擾信息,用戶可以選擇屏蔽;對於騷擾嚴重的賬號,還可以“解除好友關係”。同時,朋友圈支持針對單條消息進行舉報。
業內人士總結出“電商法”幾條重點內容:
任何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而且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須承擔刑事責任;
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的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根據“電商法”,今後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
幫親友帶禮物屬經營活動需納稅
“95後”女生小梅在澳大利亞留學,平時會趁課業不忙的時候兼職做代購,量不大,購買者主要也是國內的親戚、朋友。聽說“電商法”要實施,小梅很發愁,“那今後我給親戚朋友幫忙帶禮物、少量代買也要被監管了嗎?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
並不是說消費者去國外幫朋友帶東西就會被認為屬於監管範疇內,而是在於其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經營活動”。在這一點的認定上,可能需要參考盈利數額、活動次數、時間長短等。
“電商法”實施是否影響消費熱情?
一位長年“海淘”的消費者表示,主要擔心的問題就是成本。所有的稅收、經營成本最終還是會由消費者來買單,“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更多消費者認為,將代購納入監管是好事,至少以後能找到地方追責,“海淘”也有法可依,不再怕買到假貨或是售後推卸責任的問題。
董毅智表示,將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稅收監管範疇之後,可能會對平臺上的經營者產生打擊。
由於監管上和制度上的薄弱,平臺上的經營者已經習慣了不繳納稅款的情況。從本次“電商法”來看,並沒有為電商平臺內經營者單獨設立稅種的跡象。相反,其明確了作為經營者不區分線上線下、傳統與電商,只要生產經營滿足收稅要求就應當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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