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老師說現在文科里已經不說中國有過封建社會了,也就是說中國歷史上沒有出現過符合其定義的階段麼?

曹修兵


事實就是以前歷史老師不懂語文而現在歷史老師不懂政治所致!以前的教育課本把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社會,社會社會劃分得這麼明顯主要是為了凸出某社會的高級與優越性。但是這個劃分顯然是有語文讓體育老師教。比如傳統奴隸社會定義跟傳統封建社會的定義就很模糊!因為奴隸社會也有自由國民,封建社會也有奴隸。相信很多學生也是分不清這個區分的!

換成我的說法,我認為社會發展方式如果借用西方的劃分方法應該分為君權社會,神權社會,與民權社會。對應的就是以前劃分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與資本(社會)社會。

中國劃分君權與神權最大的分界線應該是漢朝而不是秦朝!因為秦朝以前的所有國家都是建立在氏族領導的框架之下的,比如以秦國為例,秦國的贏氏氏族能夠取得統治權是因為贏氏已經傳承發展了兩千多年了(秦國人的祖先是舜帝時期的伯益)。這幾千年的傳承才給了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基礎。所以,有這種底氣,他們根本不需要藉助於各種神啊什麼的來樹立自己的權威。

而在漢朝的時候,劉邦為了自己合法上位,故意請那麼一群人去傳揚關於劉邦的傳說,說他是真龍轉世,他是真龍天子,而從那時候開始就有了君權神授的說法了。從此,各種關於皇帝的各種傳說就很啼笑皆非了。


優己


我來說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我就是中學歷史教師,據我瞭解,目前初高中歷史教材中的確很少再提什麼封建社會了,教師們也逐漸在扭轉觀念,把自秦朝建立以來的時代統稱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社會,或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社會

,不過仍有個別教師為方便給中國歷史進行分期,把這個歷史時段習慣性地稱為封建社會。

但實話說,這在教學上給中學歷史教師們帶來了很大困難。學生們往往很難理解以君相矛盾為核心的君主專制的推進和以中央地方矛盾為核心的中央集權的推進之間的區別。因為,以往的歷史教材強調事件本身,而如今則試圖讓學生去理解歷史發展的邏輯,諸如從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朱元璋廢丞相、明內閣的建立、清朝設立軍機處為線索去理解君主專制的發展,而從郡縣制、郡國並行制、漢武帝推恩令、唐中期藩鎮割據、元朝行省制等制度為線索去理解中央集權的發展與頓挫。無論對於教還是學,這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不過,目前中學教材中也不會把西周稱為封建制,有可能是為了避免混淆,因為即便是中學教師,對於中國封建制和西方馬克思主義語境下的封建社會的理解都很吃力,更別提給學生們講解了。但教材既然迴避了封建社會,也自然迴避了奴隸社會的提法,除了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夏商周三代在教材中成了可有可無的片段。

好了,說完目前歷史教材的現狀,咱開始簡單談談“封建社會”這個概念。我看了下這個問題之下的回答,大家主要都是在釐清概念,而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傳播學問題:

“封建社會”的概念有一個二次傳播,即它最初盛行於中國,後來傳播到了日本,而近代又從日本傳播回了中國,但其內涵卻經歷了重大的流變。

在中國古代,一直有“封建”的提法,區別於秦以後的“郡縣”,指的是西周以降出現的一種地方管理制度,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分封制。作為一種政治觀點,封建制倡導一種中國語境下的地方分權主義的傾向。



而日本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對中國文明亦步亦趨,“封建”一詞傳入日本再正常不過。不過日本接觸西方思想也比較早,蘭學的傳播就是明證。而經過明治維新後,西方思想文化的傳入明顯加快,馬克思主義也順勢而入。

馬克思基於歐洲經驗,將中世紀時期的以大小領主為權力中心,通過分封采邑領主來維繫等級秩序和效忠關係的制度概括為一種社會發展階段,即英文中的“feudal society”,直譯過來就是領地社會,而它則構成了馬克思對人類歷史線性演進理論中的重要一環。



近代日本思想界在面對這一概念時,選擇了拿來主義,他們發現中國人的“封建”與馬克思描述的“feudal society”在形式上很類似,所以就將其直譯為“封建社會”。

到了1900年代,不少中國知識分子紛紛東渡日本,並通過借鑑日本所譯介的二手資料去了解西方思想文化,於是“封建社會”一詞就這樣又再次迴流到中國,但在所表達的內涵上卻截然不同。

再後來,不少中國知識分子渴望學習西方,而在1900年前後,他們之中的佼佼者紛紛東渡日本,企圖通過借鑑日本所譯介的二手資料來了解西方思想文化。就這樣,“封建社會”一詞又重新迴流到了中國,並隨著馬克思主義在上世紀新文化運動後期的大行其道,開始了大規模的傳播。

不過,中國在面對這套人類歷史的發展分期時也出現了爭論,爭論的焦點就是:這套理論框架到底能不能有效應用於中國歷史?



為此,中國的知識分子們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展開過論戰,提出過各種針對中國歷史的分期設想,限於篇幅就不再贅述了。後來新中國建立,為了統一思想以便編寫歷史課本,便採用了蘇聯教材的觀點,民國時期的其他觀點慢慢地都被摒除出了思想界。

結合蘇聯教材的理論框架,夏商周三代因大量使用奴隸,故被劃入奴隸社會階段,而在戰國後期至1840年這一時期,則把農民對地主階層的反抗類比成農奴或附庸對領主的反抗,並有意將“地主——農民”矛盾放大化,然後很違和地將這一階段塞進了“封建社會”的套子中。

自此,“封建”一詞也成為愚昧、落後和停滯不前的代名詞。


達摩說


封建社會這個詞確實是藥丸,而且學術界在淡化這個詞(馬克思主義史學家除外)。教科書儘量能少提就少提。筆者印象裡汪暉、秦暉、馮天瑜、李治安等學者都是反對“封建社會”的。

原因很簡單,馬克思提到的封建不過是一種經濟生產方式,後來怎麼出來我們熟悉的五種社會形態的說法呢?經過恩格斯和斯大林的努力,我們接受了蘇聯式的理論。文科也好,理科也罷,這種照搬照抄蘇聯理論的事情並不是個案,甚至是普遍行為。

在封建制度下,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封建主佔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地佔有生產工作者—農奴,封建主已經不能屠殺農奴,但是可以買賣農奴。(斯大林:《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

平心而論,關於社會形態的分期不止是有馬克思史學一種分法,內藤湖南和他們京都學派的“唐宋變革論”也是一種分期。馬克思也好,斯大林也罷,他們理論的提出必然不是針對中國自身的歷史,而內藤湖南則是針對中國歷史提出的“唐宋變革論”。所以,個人覺得“五種社會意識形態”還不如“唐宋變革論”有借鑑意義。

我想最有力的批評就是西方後現代主義史學家對於建構主義史學的批評了,(馬克思主義史學和西方年鑑學派都是建構主義史學)他們認為建構主義史學跟虛構的文學寫作很像,文學是先有文學觀念,然後按照觀念寫作。歷史學則先現有一堆理論,然後按照理論去找符合的史料。然而,理論如果不是從第一手史料裡提煉出來,就沒有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我覺得這個理論可以借鑑的東西就比較少。



半卷


高中老師這麼說,說明你高中老師還是懂點歷史的,還是有點良知的。

不過封建社會還是有,其時間僅僅在春秋時代,而不是教科書裡說的跨越兩千年。

春秋時代,周王分其地,而讓功臣和王族領其地,建其國。功臣和王族再把自己的土地拿出來分給卿大夫等,這叫封建。

到了戰國時代,這些封建出來的國家都不聽周王號令了,禮崩樂壞,都成為地方的霸主了,這時候,就不能叫做封建時代了。

再後來,這些國家中的一個軍事最強大的國家秦國統一了全國,全國只有一個國,國君叫做皇帝,這就進入了帝制時代了。

帝制時代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延續兩千多年之久。

補充: 錢穆,嚴耕望,呂思勉等歷史學家都沒有把從秦到清這一段稱為封建時代。郭沫若等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則把這一段稱為封建社會。

研究歷史,不要糾結名字,要研究名字背後的本質,比如唐朝每年錄取進士10人這個級別,北宋則為百人千人級別,光看數字似乎沒啥,但背後卻是統治者治國方略的極大不同。唐朝以貴族功臣軍閥治天下,北宋是害怕功臣軍閥,實行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再比如,唐朝中書省門下省的長官看起來都是宰相,可實際上如果沒有加上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這個稱號,就不能進入政事堂議事,那就不是真宰相。另外政事堂看起來是個獨立的辦公樓,其實就是借用中書省或者門下省的辦公樓而已。

名字和本質的不同,構成了中國歷史的核心問題。西方有諺語說西方人是一隻眼睛看世界,中國人則是兩隻眼睛看世界。看歷史就明白了這句諺語的含義。


明史林泉


我覺得這個問題下的人都採取同一個邏輯,那就是把封建社會理解為實行封建制的社會,然後因為中國歷史上沒有典型的歐洲意義上的封建制,進而證明中國沒有封建社會。但封建社會的涵義是初中教學範疇,只要稍微有點基本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封建社會不是實行封建制度的社會。而是以農業為主張生產方式,以地租為主要剝削方式的社會。這裡的封建社會指的是社會的經濟形態而不是政治制度。封建社會下可以實行封建制,也可以實行君主專制制度,還可以實行波蘭和德意志式的封建民主,把封建社會等同於實行封建制的社會這個前提本身就錯了。

如果按照他們主張的沒有封建制度就沒有封建社會,那麼他們拿來當作存在封建社會的例子用的西歐和日本到底有沒有封建社會呢?其實只要稍微有點歐洲和日本歷史常識的人就知道,歐洲的絕大部分地區和絕大部分歷史上也不存在他們嘴裡典型意義上的封建制度。

比如說在這個問題之下不斷被引用的那句格言“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且不說東歐和巴爾幹地區,就是在中世紀的基督教歐洲的三個主要君主國英國、法國和德意志,也只有在法國才成立。只有在法國存在符合這條制度的封建制。英格蘭的王權是通過諾曼征服建立的,通過《末日地產清冊》就直接宣佈了整個英格蘭的所有地產都屬於國王,也就是英格蘭意義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英格蘭並不存在什麼“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英格蘭的所有貴族不分大小都是國王的附庸。

(其實雖然法國曾經在一段時間之內實行過比較典型的封建制,但那是因為法國王權渙散的結果,等到卡佩王朝重新振興法國的王權的時候,但法國國王在聖丹尼斯修道院的祭壇上舉起查理大帝的戰旗的時候,根本沒人敢提什麼“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

而德意志是四個部落公國通過共同選舉國王而組成的,曾經在很短的時間裡表現出國王管公爵,公爵管伯爵的封建制度但歷史非常短暫。隨著強大的薩克森王朝取代只有一代的法蘭克尼亞王朝,德意志的君主就開始插手公國事務,尤其是通過直屬國王的德意志主教們在公國之內所領有的廣闊地產,讓這些主教兼任公國之內的伯爵,從而建立起了君主對伯爵領地的控制。而到繼薩克森王朝之後登上德意志王位的薩爾王朝諸王統治時期,乾脆以承認伯爵們的世襲權的方式,打碎了公爵們干預伯爵領地的權力。然後逐漸建立起一個由公爵、伯爵們共同組成的帝國諸侯等級。而這個等級當中有三分之二的成員是國王掌握任命權的德意志教會的主教。

(德意志是最堅定的貫徹了等級合作制度的國家,在這樣的制度里社會各個等級共同決定國家重大失誤,大家都是國家的組成部分,也談不上什麼封建制)

中世紀的絕大部分時間裡德意志根本沒有所謂的“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這種所謂的封建制,相反德意志政治制度裡真正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格言是“關於人人之事應該得到人人同意。”這句話是羅馬法關於遺產監護制度的一句格言,本意是如果要處分被監護的遺產,那麼需要全體遺產監護人的同意。但是這句話被引入德意志之後和日耳曼人的封建民主的習慣法相結合,成了德意志帝國政治運作得一個基本原則。德意志的全體帝國成員共同組成“帝國等級會議”然後所有需要通行於整個帝國的法令,都必須得到這個等級會議的通過。926年捕鳥者亨利一世就是在沃爾姆斯的王國會議上通過了《城堡法》,這個傳統一直持續到1806年德意志帝國解體。如果從德意志維持了將近900年的君主選舉制度和等級合作制度的角度說,其實德意志也不存在什麼典型意義上的封建制。

(德意志帝國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渙散的相反,在薩克森、薩爾、斯陶芬諸王朝治下德意志是歐洲最強大的國家)

看完了歐洲我們再來看日本,關於日本的封建制本來就存在著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一種是東國武士封建領主說。這種觀點強調日本武士在日本班田制瓦解的過程中的主動性,強調他們對地方土地的開墾和控制,然後寄進給權門和寺舍。日本的莊園化主要體現在武士階層作為莊園實際控制人和莊官的“寄進”。而另一派則主張班田制瓦解其實是京都朝廷和權門為了應對班田制的瓦解,而主動採取的改革。也就是在公權力不足以保證收入的情況下,以私人之間的庇護和年供的方式重建對地方土地的控制,這一派的學者強調莊園制度興起當中京都權門的主導地位,也就是強調莊園興起當中的“立莊”這道手續。

(持武士封建領主說的一派強調“寄進”而反對的人則強調“立莊”)

但無論哪一派正確,日本的莊園制度實際上都不能看作是歐洲的封建制度。鎌倉幕府時期天下的地頭都是御家人,並不存在將軍、守護、御家人的三級關係。相反守護只是一個職位,守護是將軍的家臣,御家人也是將軍的家臣。同時作為莊官的御家人還要在向鎌倉將軍奉公的同時,還要向莊園的領主繳納年供和承擔義務。

室町幕府是鎌倉幕府的繼承和發展,因為日本處於長期內戰狀態所以守護坐大,但將軍、守護和御家人也依然沒有形成歐洲式的封建制。而且即使是室町幕府也沒有斬斷武士和莊園領主之間的主從關係。

(自王家以下權門寺社組成了強大的上層階級,而武士則一方面向他們繳納年貢一方面為他們提供武力服務,這種制度如果強調武士的主動性那麼確實帶有封建色彩,如果強調權門的一面則依然是東方君主制度的變體)

真正具有西歐式的封建色彩的是江戶幕府,但是江戶幕府雖然封建諸侯,但卻設立了通行全國的武家諸法度,而且幕府明確宣佈大名謀反,大臣不得追隨。全體武士需要忠誠於各自的主君,但是忠的最高對象是幕府,如果忠於主君與忠於幕府矛盾的時候,必須忠於幕府否則就是犯罪。這又是從根本上否定了西歐典型的封建制的基本原則。

而且德川幕府可以根據民眾的控訴對大名領地的內政進行調查,還可以根據大名的種種不軌對大名進行處罰。可以增減大名的封底,還可以對大名的領地實行國替。這些也都是違背了封建制的帶有明顯的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色彩的行為。

綜上所述,如果我們以一種望文生義般的粗暴態度,把封建社會理解為實行封建制度的社會,那麼不但中國沒有封建社會,德意志、英格蘭和日本,甚至西班牙、意大利、俄羅斯也都幾乎沒有封建社會。

但假如我們能夠正確的理解封建社會是一種社會經濟形態,在這種社會經濟形態之下既可以實行封建制、也可以實行封建民主、君主專制或者寡頭政治。那麼我們才能真正做到把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分開,而這一點原本屬於中學教學大綱,是你的老師應該教給你的。


克羅採和春天


這位高中歷史老師說得有道理。

雖然中國要“封建”一詞,而且也被借用來翻譯英語feudal這個詞,但由於中國和英國文化的不同,兩個詞語的翻譯並不能完全對等。feudal是歐洲中世紀的一種社會組織方式,其實是封建領主制,各個地方的領主具有軍事、外交和稅收等權力。

歐洲歷史上的封建制與中國夏商周時期的分封制有些相似。跟我們過去的歷史教科書當中說的反而相差很大。我們過去的歷史教科書認為夏商周是奴隸制社會,春秋戰國開始了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秦朝統一全國,實行郡縣制,標誌中國封建制度的確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西方人說的封建制其實跟我們歷史書上的奴隸社會反而更接近,而不是秦漢到晚清。



實際上我們說夏商周是奴隸社會,秦漢以來是封建社會,是郭沫若等人弄出來的,並不能代表所有歷史學者的看法。

三十年代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討論的核心問題之一就是中國傳統社會到底是什麼性質。這場可以說決定中國命運的學術論爭,最終沒有形成一致意見,左派學者認為秦漢以來是封建社會,也有人認為是奴隸社會,因為直到清朝還存在奴隸買賣,還有人借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說法,認為是東方專制主義社會,甚至還有人認為是資本主義社會。

當然,最終是新中國成立了,我黨的歷史學家取得了最終的勝利。(胡秋原,湖北黃陂人,武漢大學畢業,參加過福建事變,1949年之後到臺灣,八十年代成為臺灣地區立法委員,1988年成立中國統一同盟,奔赴大陸展開兩岸破冰之旅,受到鄧穎超等熱烈歡迎,被李登輝開除黨籍,為統派的一面旗幟,2004年去世。胡秋原是三十年代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的參與者之一,他當時認為秦漢以來是專制主義社會,而不是封建社會。)


西奈山的火柱


這個高中歷史老師所說的在文科裡已經不說中國有封建社會了。這個老師,作為一名歷史老師,如果說出這樣的話,已經不在適合做教書育人的工作了,因為:1、老師的教學大綱是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審核修訂的,它代表的國家形態意識,教育部未下達改變這種情況說明的通知或修訂結果,那只有一個情況,即,是老師的道聽途說、是老師的個人形為。2、老師的工作是傳道、授業、解惑的,不能以個人的意志懷疑、曲解事實已定的結論或歷史定位,這會把學生的歷史專業知識引向混亂或疑惑。3、這樣的老師代課會誤人子弟,有很強的隨意性及破壞性。

封建社會是人類社會形成的一種社會形式,它不是天然形成的,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思想的進步才確立化分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把社會各級形態劃分為五種,即: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當前中國是處在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這五種社會劃法是當前中國及世界主要國家一致認可並確認的。另外還有三分劃法。


佛前聽法音


文科大學生確實很少有這樣說的了,因為事實很明顯——封建制不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全部。但是教科書裡應該不會輕易改動。

“封建”來自中國學者對馬克思所定義的西方的一個歷史階段的翻譯,取自“封邦建國”。中國有過這樣的歷史,不過只存在於周朝(史學界傳統上卻把它作為奴隸制社會)。以後的歷史不宜用這套概念。長期以來中國史學界之所以進行這樣的歷史時期劃分,更多是郭沫若等人通過全盤套用馬克思對歐洲歷史的分期(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以此證明中國歷史上“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的合法性”的“必然性”。事實證明這種分期很有問題,給史學界研究帶來了很大的困惑,後來雖然我們開始講實事求是了,但因為沿用已久,所以一直沒改。



有意思的是,馬克思認為奴隸社會是先於封建社會的,而中國漢朝的奴隸規模比周朝還大(周朝區分人一般用“國人”“野人”的概念,奴隸更多來自戰爭。而漢朝不少是買賣人口來的,而且蓄奴成風,有的貴族甚至商人蓄奴千人)。基於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的特徵,把周朝和漢朝顛倒過來反而更合適,即周是封建制,漢是半奴隸半帝制。所以說盲目照搬馬克思主義史學,應用於中國歷史,會出現種種問題。這個分期問題早晚會解決,你們老師這樣說,可能也是一個預兆。

回過來接著說本題。馬克思主義的封建社會其實是指的西方的中世紀及往後的一段歷史。不過特徵上和中國的周朝有很多相似點,最主要的就是一種地方自治式的等級統治,最上面是王,王把土地分封給諸侯貴族,稱為“養邑”,土地層層分封,諸侯下面還有各種公族士卿(歐洲是侯伯子男等),而諸侯貴族又對最高的王效忠,打仗時要帶領軍隊追隨王。後來,不管中國還是西方,都不約而同地加強了王或皇的權力,也就是中央集權或者君主專制,分封制不復存在或不再成為核心制度。比如漢朝前期算半個封建國家,但逐漸的中央朝廷通過種種手段回收權力,地方上改為中央直轄,此時概念上不再適合把它作為封建國家,或者直接稱呼帝制極權國家更合適。

以前教材把秦朝到清朝的歷史稱為封建社會確實不合適,和馬克思的本意完全不同。更合適的說法應該是,周朝是封建社會,秦朝成為了帝制社會,漢朝短暫的經歷了半封建半帝制,後來又演進為完全的帝制社會。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清朝。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公侯伯子男爵位一直存在,封地制也一直存在,但已經不是主流,更多時候是一種地位象徵,因此不是封建社會。


-WAXWW-


封建社會就是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在封地建國。中國歷史上最典型的封建社會,是周王朝。


兒時的教科書上,把隋唐宋明清稱為封建社會,是機械的照搬了馬克思的觀點。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歐洲進入封建社會。馬克思稱,此時的歐洲處於封建社會。這是正確的。但我們也稱,公元476年以後,中國進入封建社會,這顯然是錯誤和荒謬的。

就好比你鄰居老李今年75歲,是老年人。而你只有18歲。老李是老年人,不等於你是老年人。

秦朝建立後,消滅了封建制,建立郡縣制。郡縣制的特點是中央高度集權,國家的全部權力,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而漢朝則是半封建,半郡縣。

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其政治體制類似於今天美國、德國的民主聯邦制。

封建制的特點是中央沒有高度集權。地方政府有較大的自治權。而民主聯邦制的美國,各州的法律都不統一。有些州有死刑,有些州沒有死刑。有些州表兄妹禁止結婚,有些州禁止結婚。


楊朱學派


“封建社會”這個概念確實有問題。比如社科院歷史所著作的《中國通史》(華夏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版),這是一部面向大眾的最新歷史科普作品,其中的馬列史觀指導下的古史分期就在明顯淡化。

我們古文獻中的“封建”又叫“分封”,是周代發明的一種政治體制,內容是周天子將人口、土地等資源分封給大小領主,領主在自己的土地上有世襲治理的權力,向周天子承擔納貢、作戰的義務。後代也有分封制,比如漢初、西晉、明初,但和周代的不完全相同,但都是一種政治制度。

而所謂“封建社會”來源於什麼呢?其實這最早是民國時期嚴復對西歐中世紀“Feudalism”的翻譯,之後被馬列史觀放大成一種社會形態,在此之中占主導地位的是生產方式。另外,所謂“社會形態五段論”還不是馬克思、列寧提出來的,是後來的斯大林提出來的,然後“封建”這個詞自然也被套用上去了。

我們可以發現,作為政治制度的封建制度,對應的是郡縣制度;而作為社會形態的“封建社會”,偏偏最流行的就是郡縣制度。這樣一來就容易造成混亂。但我們不能說這樣的對譯是錯誤的,因為如前所述,封建制度正是按照等級層次對人口和土地進行分配,與封建社會存在一定的共通性,這也是一些學者主張合理的原因。比如晁福林先生就採用折中觀點,認為夏商是“氏族封建制”社會、周代是“宗法封建制社會”、秦以後是“地主封建制社會”。

但是現在我們考慮的不止是“封建社會”的對譯是否合理,而是整個“社會形態五段論”是否適應於中國。因為除了“封建社會”,其實“奴隸社會”“資本主義社會”都存在問題。而且現在中國也要擺脫蘇聯的影響,逐漸建設自己的歷史理論體系。所以整體來說,弱化社會形態論應該當然是大勢所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