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單眼花翎,與雙眼、三眼花翎除榮譽上不同外,在實質上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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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宮劇中,我們經常可以聽到:“特賜三眼花翎”,“拔翎奪頂”等用詞。而且從賜罰官員的反應來看,這是一種很重大的儀式。

清朝頂戴翎分為兩種:花翎和藍翎。花翎賜五品以上(含五品),藍翎賜六品以下(含六品)。


清朝朝冠式樣

清朝改冠易服,禮冠名目繁多,文武百官的朝冠式樣也有著嚴格的品級之分。清朝官員分九品,以“頂珠”和服飾上所繡的動物來劃分。

頂珠的質料、顏色依品級而不同。清初以寶石來鑲頂,而雍正年間則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來替代。到了乾隆年間,冠頂的頂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者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如一品亮紅頂、二品涅紅頂、三品亮藍頂、四品涅藍頂、五品亮白頂、六品涅白頂。至於七品素金頂以下,也全部由黃銅所頂替。(有句老話叫:官不到二品,戴不得紅頂,就是指二品以上的“紅頂子”)。

而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大概六釐米)的翎管,用玉、翠、琺琅、花瓷等製成,用來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分,藍翎由鶡羽所制,羽長而無眼,稱“無眼翎”,花翎則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所制(“眼”就是孔雀翎毛上園花紋),“眼”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


順治年間曾對花翎作出規定: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賜花翎,之後又制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至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眼花翎。可見,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皇公貴族才能有的冠飾。至於地位最顯赫的親王、郡王等,按規定不需戴花翎。

清朝初年,花翎極為貴重,唯有功勳及蒙特恩的人才能得到賞戴,“頂戴花翎”也成為了清代官員顯赫的標誌。清中葉後,國家財政困難,國庫空虛,朝廷為了開闢財源,公開賣官鬻爵。所以在清中期,只要肯出錢,就可以捐到想要的品級,穿著耀眼的官服,榮耀門庭,欺壓百姓。

到了咸豐年間,花翎也開始了明碼實價地拍賣:花翎七千兩,藍翎四千兩,隨“眼”的不同花翎的價格也不同。清初嚴格賞賜的“頂戴花翎”,至此也變得如同街邊貨物一樣,公開叫賣了。



狐史首丘


沒什麼區別,只是地位和榮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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