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印發《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方案》

中宏網山東9月26日訊,近日,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政府瞭解到,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山東省委、省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的部署要求,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的意見》(國辦發〔2018〕32號)和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精神,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環節、優化流程、壓縮時間,圍繞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精準發力,充分激發和釋放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切實降低開辦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著力解決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現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8年9月30日前,實現新開辦企業營業執照辦理、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等事項3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主要任務

(一)推行“一網通辦、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模式。將企業依次向各有關部門分別提交材料的傳統辦事流程,改造為“一網通辦、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模式。依託政務服務平臺,開發“山東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以下簡稱“一窗通”系統),整合相關部門與開辦企業有關的業務資源,為企業提供開辦企業一站式服務和業務辦理進度實時查詢,實現開辦企業各環節“一網通辦”。企業通過“一窗通”系統提交設立登記、公章刻制、預約銀行開戶、涉稅事項辦理和社保登記等業務申請,相關部門並行啟動信息共享、預審預核、業務辦理等相關工作,實現五個環節“並行辦理”。(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二)推動工商登記便利化。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企業名稱核准與企業登記不在同一機關等情況外,取消名稱預先核准環節,將名稱預先核准與設立登記兩個環節壓縮為一個環節。企業通過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進行名稱自主查詢、比對、判斷,即時取得申報結果。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通過“企業外網申請—工作人員內網審核—審核結果外網反饋”運行模式,實現所有登記業務類型網上辦理。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在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將新開辦企業設立登記時間壓縮在1個工作日以內,並通過“一窗通”系統

即時進行信息推送。(責任單位:省工商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三)提高公章刻制效率。落實取消公章刻制審批規定,嚴格公章刻製備案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變相設置事前審批或向新開辦企業另行採集信息。推行在線刻制公章新模式,實現公章刻製備案系統與“一窗通”系統對接,實時獲取企業登記信息及相關信息;推廣企業憑電子營業執照刻制公章;推廣在線支付刻制費用、寄遞公章等自助服務。公安部門在辦理企業登記事項的行政服務場所和“一窗通”系統公佈公章刻制單位目錄,嚴禁指定公章刻制單位。企業可通過“一窗通”系統在線選擇公章刻制單位、公章類型、材質。公章刻制單位應當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並告知企業,同時按照規定將企業公章印模電子信息上報公安部門備案。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向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公章。(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各市、縣(市、區)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四)優化銀行開戶流程。全面推行企業預約開戶,企業可通過“一窗通”系統在線選擇開戶銀行網點,預約辦理開戶。商業銀行按程序審核企業提交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申請材料,審核同意後,將申請材料提交人民銀行核准,並預設基本存款賬戶。人民銀行受理商業銀行申請,完成銀行賬戶許可審批。核准通過的,商業銀行同步激活基本存款賬戶並通知企業。人民銀行通過“一窗通”系統實時獲取企業登記信息及相關信息。符合條件的新開辦企業開立銀行賬戶,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積極推動銀行開戶備案制。對不符合條件、企業情況存在疑義或企業異地開戶等情況,各部門要加強信息互聯互通,提高辦事效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五)簡化涉稅事項辦理流程。積極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共享信息運用,取消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補錄。對新辦納稅人法定義務辦理事項和首次領用發票前需辦理事項實施“套餐式”辦理,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推行在線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費用網上繳納。實現稅控設備銷售服務進駐辦稅場所,由設備服務單位及稅務機關聯合提供“設備購買”“發行”“購票”一站式服務。對企業申請領用10萬元以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其他普通發票,由稅務機關即時辦結。符合法定條件的新開辦企業辦理稅控設備初始發行、領取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即時辦結。(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六)完善企業社會保險業務流程。強化落實“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效果,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管理。社保部門收到企業登記信息及相關信息即為辦結。進一步完善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應用機制,做好企業登記信息、社會保險信息和職工參保業務的銜接,推動職工參保業務網上辦理,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依託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要進駐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企業開辦事項,在部門間信息互連共享的基礎上,通過“一窗通”系統,實現“一次提交、一窗通辦、信息共享、限時辦結”。(責任單位: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政務服務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二)調整窗口受理審批工作力量。針對新開辦企業數量激增及一窗受理業務量增加的需要,適當調整窗口受理審批工作力量。(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及其工商和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三)提供惠民“幫辦(代辦)”服務。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實行貼心幫辦“一次辦結”,建立幫辦(代辦)制度,增強服務力量,向企業提供有關法規政策、業務辦理、表格填寫、審批流程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一次性告知企業在企業開辦過程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業,從設立登記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的每個環節提供幫辦(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政務服務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四)完善信息資源共享互認機制。以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為依託,打通開辦企業全流程信息共享鏈條,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認機制,實現全流程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實時交換共享與業務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9月30日)

四、進度安排

(一)2018年9月:制定“一窗通”系統建設技術方案,召開部署會議,組織貫徹實施。

(二)2018年9月30日前:省工商局、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完成“一窗通”系統的開發及部署。相關部門完成本部門業務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與“一窗通”系統完成對接。省工商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政策解讀。

(三)2018年12月底前:省工商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完成2018年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督查評估,形成報告報省委、省政府。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建立由省工商局牽頭,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稅務局等單位參加的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協作機制,在省“一次辦好”推進工作組和省優化企業開辦行動工作專班的統一組織領導下,統籌推進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做好人、財、物、技術等保障工作,確保壓縮企業開辦時間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協同配合,提升工作效能。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涉及部門多、環節多、任務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按照“能簡則簡、能並則並、能快則快”原則,最大限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要統籌考慮任務分工,進一步梳理規範業務辦理材料,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充分發揮信息共享對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的基礎性作用。

(三)加強業務培訓,提升服務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企業開辦業務培訓,加大窗口人員和工作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強窗口服務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統一條件、標準和規範,優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四)加強科學評估,明確統計標準。以“一窗通”系統為支撐,通過系統對接實現開辦企業時間集中統計功能。其中,營業執照辦理時間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企業設立申請至准予登記的時間;公章刻制時間為公章刻制單位收到企業相關信息、刻章費用,完成公章刻制至公安部門收到印模備案信息的時間;銀行開戶時間為商業銀行受理企業開戶申請至企業基本存款賬戶激活的時間;涉稅辦理時間是指已購買稅控設備的新辦企業,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控設備初始發行並領取發票的時間;社保登記時間是指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企業登記信息和相關信息後,即視為辦理完畢。

(五)加強督導考核,確保工作成效。綜合運用督查、考核等方式,對企業開辦各項任務進行全程監督,定期調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社會發布各市開辦企業便利度年度評估報告。進一步完善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制度機制,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組織實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實工作的政府和部門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進行問責。

(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信用監管體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加快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七)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多種載體,加強政策解讀和企業開辦流程的宣傳普及,多渠道聽取企業、群眾意見建議,對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予以及時解答、回應,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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