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印發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地、州、盟,以下統稱市)稅務局、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稅務局改革的步驟,逐項重點工作、逐個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新華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