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員工該如何維權?

此生不換9365


公司拖欠工資,員工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的話,工資應當按照實際工作的時間來計算。但是為了之後維權的時候方便主張,建議勞動者儘量選擇整月的工作完成後離職。

可以主張賠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所以說,如果有上述情況勞動者完全可以在仲裁中提出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並且,仲裁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員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不會影響之後找工作的,這個題主完全可以放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