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老家土地確權時不知情,沒分到土地,怎麼辦?

小馬哥140385976


網友們:晚安!我來回答題主的問題!

在外打工,老家土地確權時不知情,沒分到土地,怎麼辦?

村裡說是人長期不在家土地讓組裡收回重新分配了。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不得隨意收回,不等於不能收回,其中,承包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村集體可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地。收回後,重新分配是符合政策規定的。

題主在外打工長期不在家,組裡收回了土地。會不會是“連續二年棄耕拋荒”呢?會不會是“退包”了呢?如果是屬於這兩種情況,那收回就是正確的。如果不屬於這兩種情況,既是承包地,又在承包期內,且正常耕種,原發包方集體收回土地那就是不正確的。

網友們,你們認為村集體收回土地是正確的嗎?歡迎發表你的看法!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在農村,既可以有人情和親情,同時也應該遵守紀律的。


平時在外面打工,一定要想想老家的大小事,能幫則幫,一定要和村小組的組長或者是代表長輩們溝通溝通。才不會導致村裡的事情一慨不知,包括連土地確權也不知道什麼情況!

那麼現在沒有分到土地怎麼辦呢?由於長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經,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可以以欠繳稅費和土地撂荒為由收回農戶的承包地,己收回的要立刻糾正,予以退還。

現在雖然不知道


土地確權,如果本身還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話也可以要求對自己以前撂荒的承包地繼續承包耕作,原則上都是允許的。如果原承包土地己發包給他人,經過申請,村小組可修訂合同,將土地重新承包給原承包的農戶。如果己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麼就可以從本村的機動地來解決,沒有機動地的,就是隻有通過土地流轉才能獲得土地!

謝謝你的閱讀!


原來我是老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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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打工,老家土地確權時不知情,沒分到土地,怎麼辦?

現在的農村,由於種養殖投入大,產出比不高,大多數人會選擇外出務工,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外出務工的人有的在城裡落了戶、安了家,慢慢的與農村的聯繫越來越少了,確實存在著對土地確權等農村的事容易疏忽、甚至忘記的事情。

按照新修訂的《農村承包土地法》的規定,“連續拋荒三年以上發包方可以收回土地,將土地收回後可以重新發包。也就是說,如果對於農村的耕地連續三年以上拋棄耕種,導致荒廢的,發包方(村委會)可以按照《農村承包土地法》的相關規定,收回農戶承包的土地,而按照法律程序重新發包。

所以,如果題主真的是長期在外務工,造成農村承包的土地連續3年以上拋荒的,那麼村裡是有權收回土地進行重新發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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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正好日常從事相關工作,可以負責任地說:別擔心,沒關係的。

土地確權,只是明確一下已有的權利、然後發個證書而已。權利是你就是你的,丟不了也變不了,不確權也是你的,確錯了也能改回來。到時候回老家時,再申請確權或更改就可以了,也可以委託他人進行確權。

因為人外出打工不在家,土地就不給確權,很可能是你們那裡的幹部責任心不夠強造成的。

土地確權確實需要戶主簽字確認。對在外務工的戶主,我們一般的操作是,由村組幹部先打電話與其溝通,確認是戶主本人的聲音,再向戶主發委託書模板,並告訴他委託書的填寫方法。

然後,由在外務工的戶主委託村組幹部、親朋好友或鄰居為他們簽字確權。一般來說,受委託的人都是在外打工的戶主比較信賴的、能維護其權益,並對其田塊、面積等基本信息比較熟悉的。委託書,可以通過電子郵箱、短信、微信等多種渠道進行簽署回傳。

實在沒有辦法聯繫不上的戶主,我們才暫時不予以確權。但是,暫時不予以確權,並不是永遠不予以確權。只要戶主回來申請確權了,或者通過委託的方式讓別人來申請確權了,我們都會及時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辦理,只要權屬關係明確,同樣會予以確權的。

另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確權錯誤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只要當事人能夠拿出相關證明資料,也是完全能夠更改的。


隨心簡筆


按照土地法,你的耕地其實屬於承包地,如果不進行耕種,超過年限是必須收回的。在我國,土地本身不是私有的。你只有承包權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歸集體和國家。換言之,你所在的行政村,村委會有權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但是,你也有權進行承包,如果村裡沒有通知你進行土地確權,那是村裡的責任,村裡有責任和義務為你重新分配承包地。如果村裡通知你了,但是你沒有回去,那村裡就沒有義務和責任為你再分配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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