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5号)文件(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4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在公告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中明确写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 更正前内容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武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7月至2011年5月在中航二集团/中航工业办公厅任职;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先后任中航工业战略规划部高级业务经理、综合管理处处长、战略与资本部规划发展处处长、规划发展部战略管理处处长;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中航科工综合管理部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中航科工规划投资部部长。

夏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规划投资部部长,除此之外,夏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信息披露日,夏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二、更正后内容

非独立董事夏武先生简历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4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号)。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在公告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中明确写明监事候选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 更正前内容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筠女士 中国国籍,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02年6月至2004年12月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漯河市分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国际合作贸易部工作; 2004年12月至2016年10月在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经理部、证券法律部、合规管理部相关工作;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部长。

吴筠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管理部副部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吴筠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75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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