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一「攤」就是幾十萬 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是大勢所趨?

近年來,公攤係數迅速攀升,甚至有部分住宅超過了30%。去年,南京某商住公寓一些戶型的公攤面積竟然比套內面積還大,得房率只有42%。

雖然公攤面積並不是一個新鮮話題,但長久存在,並不代表著它就是合理的。隨著房價的上漲與新華社的點名“批評”,公攤面積的爭議再次被擺到風口浪尖。

不少聲音認為,國際上基本都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們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計算佔比不低的公攤面積?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對於公攤面積亂象也予以治理?

公攤一“攤”就是幾十萬 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是大勢所趨?

矛盾:公攤面積 各地爭議不斷

關於公攤面積的爭議與糾紛,總結起來無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1. 公攤面積計算方法不透明

2. 公攤重複收錢:消防應急場所變停車位再出租出售

3. 公攤面積用於牟利:例如小區廣告收入等

4.精裝修費用:精裝修計入公攤部分面積,費用增加

5. 入住後產生的額外費用:物業費、取暖費、二手房交易契稅、房產稅等按公攤面積計算

除此之外,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公攤面積會使市場產生“價格幻覺”。

以一套商品房住宅為例,該房的套內面積是141平米,但增加公攤後則變成了173.7平米,多出了18%的公攤面積,用房屋總價除以兩個不同的平米數後,房子的單價降低了19%。

通常,以市場平均得房率為基準,如果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那麼房價要比在的均價高出20%-25%”。

在不少購房者開始關注公攤面積的今天,部分開發商試圖以高得房率作為銷售亮點,吸引消費者眼球。

陷阱:以高得房率模糊公攤面積?

我們可以看到,部分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稱得房率超100%,但對於公攤面積的部分閉口不談,以高得房率轉移消費者焦點。

提高得房率的四大“技術手法”:

1.增加純贈送面積

2.減少套內牆體面積

3.充分利用陽臺面積

4.減少公攤面積

部分開發商會將這些贈送面積,計算到套內使用面積裡面來,在公攤面積沒有減少的情況下,能獲得很高的得房率。

一般人認為,當兩個相似戶型可供選擇,公攤面積更低,自然更划算。

但無論是公攤面積,還是得房率,我們需要在數字之外,更加關注戶型的合理性和舒適性等訴求。

理性:看待公攤面積,不應簡單一刀切

對於公攤面積的問題,簡單粗暴的制定一個通用規範標準,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法。

較高的得房率,是以損失一定的舒適度換來的。如果得房率過高,相對的公共部分的面積就會越少,有可能會影響到樓梯的寬度、大堂的舒適度、電梯數量、消防面積等,進而影響居住舒適度。

通常,改善型的住宅便需要配套完善的功能,比如高挑的大堂,寬敞的樓梯間,明亮的前室等。在如今這個住宅需求從功能化轉向品質化的年代,居住的舒適性才是關注重點。

不同購房者的需求不一樣。有些購房者需要樓間距更大、公共空間更舒適的小區環境,隨之公攤面積就需要更大。消費者千差萬別,市場環境也各不相同,單純整齊劃一的規定公攤面積標準,往往會讓消費者選擇的範圍更小。

但同時,不可忽視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標準、管理混亂、信息不對稱,侵蝕消費者利益,正如新華社撰文中所寫到的,是一個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

建議:公攤爭議不休 應當如何平息?

1.公攤面積信息公開透明

從現實交房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來看,交房時公攤增大(得房率降低)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解決此類糾紛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在合同中明確公攤面積及明細。

無論按照建築面積計算,還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一套房子的總價不會產生太大的變化。因此,最關鍵的是把分攤面積公示清楚,能讓消費者看得明白。

2. 將公攤面積計入合同 明確違約責任承擔方

只有將得房率與公攤面積的明確承諾和違約責任寫入合同,才能產生真正的約束力。面積誤差涉及的差價,按照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或購買合同中規定的執行。當實際的面積出入超出合理誤差範圍,就不應該由業主承擔。

3.第三方介入公攤面積測算

在目前還不能按照室內面積售房的情況下,讓第三方介入公攤面積的測算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房子是用來住的,這已是當前的政策設計與民間呼聲的共識。將公攤面積這一模糊不清的概念梳理清楚,讓使用面積成為交易依據,限制開發商的操作空間,就是在更大程度上覆原、彰顯房子的居住屬性。

聲音: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是大勢所趨?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開放式小區越來越多,政府在公共區域建設中的作用將越來越大,開發商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是趨勢。以前的話因為這個綠化以及安全都是要開發商來做,那開發商為了承擔這部分成本有要求,因此購房者需要支付一些公共設施的這種費用。但是未來的話從長遠來看,未來的發展這種開放型社區,所以套內面積或許將會是一個更主流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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