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搖號出新規:剛需優先,認籌金僅需房價20%

為了進一步監管福州樓市,我國出爐了最新的福州搖號新規。在這一政策下,剛需優先,認籌金僅需房價20%的政策備受廣大購房者們關注。

福州摇号出新规:刚需优先,认筹金仅需房价20%

商品住宅項目公證搖號銷售工作嚴格按照委託公證、登記認籌、公示認籌、公證搖號、公開選房、結果備案等流程組織實施。

(一)委託公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3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實施意見》規定,制定公證搖號選房方案,委託公證機構主導公證搖號選房工作。公證搖號選房方案應經公證機構確認,並送市房管局備案後,在售樓現場公佈。

納入公證搖號的商品住宅項目,公證搖號選房方案未備案公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組織登記認籌和銷售活動。

(二)登記認籌。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登記認籌活動,認籌時間不得少於3天,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每個認籌意向購房人收取認籌金,按規定不得超過準售房源平均單套住宅銷售金額的20%。認籌金實行專戶繳存、專戶管理。

福州摇号出新规:刚需优先,认筹金仅需房价20%

(三)認籌條件。意向購房人屬於本市五城區限購對象的(含非本市五城區戶籍意向購房人未能提供2年內累計繳滿1年社保或個稅證明的),只得申請購買非限購套型商品住宅;不屬於本市五城區限購對象的,可以申請購買全部套型商品住宅。意向購房人提交以下材料後,均可登記認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人士證實,福州公證搖號售房模式與泉州基本相同,保利天悅樓盤的確被要求採取公證搖號的方式公開銷售,符合購房資格的認籌客戶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僅有一個搖號號碼,採用公證搖號的方式,產生選房家庭和選房順序號,按序購房。搖號產生的數字經過公證人員公證,主要是為了嚴格執行“一房一價”,遏制價外加價等侵害購房人利益的行為。

福州除了少數地段好、價格低的格外收到追捧,比如最近二環附近中心商圈有個熱盤,剛拿到預售證,據傳認籌人數和房源套數在3:1,這樣的熱盤才有搖號的必要。

從福州今年以來的開盤銷售情況來看,去化率基本也只在50-60%,所以搶房的現象已經少了很多,試想一下:如果出現類似上海等城市,300-400套房源,只有幾十個人參與搖號的情況,那得多尷尬。

本來,限價所製造的只是數字遊戲,開發商通過雙合同加以規避。雖然雙合同並不符合規定,而且有加重購房者負擔之嫌,但它畢竟是對扭曲價格的再度修正。

相反,搖號加上限價再加上驗資,它非但默許了扭曲價格的存在,而且以政策的形式,將之固化為套利遊戲。

它無法解決樓市結構失衡的真正問題,也無法真正遏制房價的暴漲勢頭,而且還帶來政策干預過度的嫌疑。結果,沒能力沒資格的還是買不到,有能力有資格的反而可以賺的更多。不管怎樣,反正,市場又被攪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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