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時評丨言論有自由,法律有底線

2018-06-13 20:24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評論員 王玉寶

今日时评丨言论有自由,法律有底线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後不久,6月12日江蘇淮安市中院傳來全國首例網民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的判決。網民曾某侵犯因救火而犧牲的謝勇烈士名譽權,被判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在法庭現場宣讀了他的道歉信。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只圖口舌之快,就在網上散佈“帶毒”“帶刀”的言論,害得自己吃了官司,還要去媒體發表道歉信。這些後果可比發表言論麻煩多了。

這是一個有力的信號:言論有自由,法律有底線。給那些動輒拿英烈說事,以越位言論博眼球,衝擊社會道德和情感底線的行為一個警訊——即便在網上,每個人的所作所為也並不能雁過無痕,傷害之後越來越難以一笑而過。

一位年輕消防員的逝去,對其家庭而言,無異於天塌下來;對公眾而言,是一種捨生取義。但這名網民的言論,無論是對逝者家庭,還是對消防員群體,抑或對社會道德,都是“帶血”的一刀。為公共利益犧牲,還要被這樣嘲諷辱罵,逝者尊嚴何在,人心何在?

這個判決,從最後的結果來看量刑適當。特別是在《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不久的當口,其警示意義極強,可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一些人“亂說話不用負責”的錯誤觀念。

以前我們多說網絡如虛擬世界,現在看來,諸多技術的進步已經使得虛擬世界越來越真實。實名制、大數據技術等使網絡言行有跡可循。任何以為可以躲在屏幕後亂說話不負責任的想法都是可笑的。

法律的底線已經構築。有些人以為言論自由,可以隨便發表意見。實際上這從來都不是法律的本意。須知,言論能溫暖人,也能傷害人。一些博出位的言論,對公共道德傷害極大。如果通過網絡傳播,給人以錯誤的示範,還可能造成追隨效應。對此,《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這符合社會共識,是維護公序良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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