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紀時法與現代時間區別

我國古代計時的四個單位是時、更、點、刻。時,也稱時辰。古人計時,只根據天色把一日劃分為若干時段,如天將亮時為昧旦,日出為晨,太陽正中時為日中,日落之後為黃昏,夜晚叫宵或夕等等。後來,又將一晝夜分為十二等份,即十二個時辰。《左傳·年昭公五》杜預《注》,載有十二時辰的完整名日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yu)中、日中、日昳(die)、晡(bu)時、日入、黃昏、人定。漢武帝時,以十二地支代表十二時辰,代替了原先的夜半、雞鳴、平旦….每一時辰又分為兩個小時段,如子時為子初、子正,丑時為醜初、醜正…這樣,一晝夜十二時細分為二十四小時,和現在的用法完全一致了。天色法與地支法是古代詩文中常見的兩種紀時方法。如《孔雀東南飛》:“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奄奄黃昏後,寂寂人定初。”《李愬雪夜入蔡州》:“夜半雪愈急……,愬至城下……,雞鳴,雪止……,晡時,門壞。”《芙蓉樓送辛漸》:“寒雨連江夜入吳,平明送客楚山孤。”平明是平旦的別稱。再如《失街亭》:“魏兵自辰時困至戌時。”《景陽岡》:“可教往來客人於巳、午、未三個時辰過岡。”《祭妹文》:“果予以未時還家,而汝以辰時氣絕。《群英會蔣幹中計》:“從巳時直殺到未時。

中國古代紀時法與現代時間區別

左傳·年昭公五

十二時辰和現代時刻對照表:


中國古代紀時法與現代時間區別

十二時辰和現代時刻對照表


古人將夜裡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


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稱五夜。一更也等於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如《孔雀東南飛》:“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群英會蔣幹中計》:伏枕聽時,軍中鼓打二更。”《李愬雪夜入蔡州》:“四鼓,恕至城下,無一人知者。”《登泰山記》:“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與妻書》:“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書。

又將一更分為五點,古代的1點合現代24分鐘。例如古代人說的"三更二點”,就是指夜間11時48分。往時北京紫禁城中有更鼓樓,黃昏後鼓樓鳴鐘108聲然後起更。南京、西安、天津等城市也建有鼓樓,每夜有更夫根據鼓樓上指示的時間打更報時,可說是保存舊習的表現古人還將一晝夜等分為100刻,一刻合現在的14分24秒。古語中的“頃刻”、“少頃”,均指很短的時間。


思考題:“刻的由來?“小時的由來?15分鐘為一刻,這是人所皆知的。要是再追問一個為什麼,也許就說不上來了。原來古代是用漏壺來計時的。首先在漏水壺內豎標杆,標杄上刻有等距離的刻度,壺內水因漏漸減,杆上的刻度也依次顯露從而知道時間,其單位自然就是“刻”了。明清有了鐘錶,二十四小時等於一百刻,一刻即14.4分鐘,因此直接取15分鐘為一刻,來代表四分之一小時人們幾乎每天都要和鍾、表打交道,“幾點鐘”、“幾小時"這些話一天也不知要說幾遍。可是為什麼要把兩個鐘點之間的間隔稱為小時呢?既然有小時”,又有沒有"大時”一詞呢?其實,“大時的確是有過的,“小時”也是從“大時”引申而來的


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個時辰,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的時間一個鐘點叫做小時”。以後,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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