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中證網訊(記者 趙白執南)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韓國榮22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受疫情影響而逾期申報或者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可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也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不會影響到納稅人享受“銀稅互動”貸款紅利。按照納稅信用評價制度,今年1月之後納稅人發生的逾期申報記錄,要到2021年才對其納稅信用級別產生影響,2020年以來發生的記錄不影響2020年納稅信用級別。疫情解除後,稅務機關會主動提醒廣大納稅人,對自身的納稅信用記錄進行核實,有問題的可以及時調整。如果納稅人在2021年發佈新的評價結果前,沒有及時核實調整,還可以在明年年底前向稅務機關提出納稅信用複評申請,進而有效消除因為疫情防控對自身納稅信用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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