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公司協議

合夥成立公司協議

甲 方:XX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XX

住 址:

身份證號:

丙 方:XX

住 址:

身份證號:

丁 方:XX

住 址:

身份證號:

戊 方:XX

住 址: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本合夥公司依法組成,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合夥五方本著共同出資,組成合夥公司,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經營利潤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扣除經營成本後)。經營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茶屋、火鍋、洗浴。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房屋租賃期限為準)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合夥人共同出資約XX萬元,甲方投資佔出資額的30%;乙方投資佔出資額的20%;丙方投資佔出資額的20%;丁方投資佔出資額的15%;戊方投資佔出資額的15%,各方於_年_月_日以前繳交至公司賬戶。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2倍計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隨意進行處分、佔有。

合夥公司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以終止時公司全部財產,按出資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經營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經營利潤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各自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條件:①全體合夥人同意;②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③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條件:

①有正當理由;

②不得在合夥公司經營困難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六個月書面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資的轉讓:轉讓合夥份額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負責對合夥公司經營業務進行日常管理;

(3) 負責合夥公司的日常財務收支管理。

(4)負責每月末向董事會報告當月各項目及整體的經營盈虧情況;

(5)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聽取合夥執行董事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公司財務賬表及盈虧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4)根據每年度經營情況,有權分享經營利潤(分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公司,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人之間另行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合夥出資額不予退還。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實行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出資額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自各合夥人將出資額打入合夥公司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合夥公司存檔一份。

各合夥人:(簽字按手印)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戊 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XX

附件:各合夥人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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