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昨夜讀書,讀到最高法院法官於同志的一本新書,認真學習了法官視角,結合之前與幾位各省高院的同學之法律探討,有所悟,受益良多。結合近期同仁和朋友前來詢問,如何選擇涉眾案件辯護人的話題,談一點個人體會,僅供讀者參考。

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律師不是單純的工匠

曾幾何時,我們為了將“找關係”的律師與技術派律師區別開來,引用了“法律工匠”之說。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是有利於律師專業化發展的,也造就了一批業務精英,辦理了很多精細化的案件。

然而,我們畢竟不是象牙塔裡研究原理的學者,我們是在實踐中造車的人。所以,不能機械地運用法律知識和所謂理念,還是要從“解決問題+獲得最好辯護效果”入手。對於涉眾刑事案件而言,“敏感意識、風險意識、化解矛盾意識”,咱們律師也應當有,而不是一味“死磕到底”,似乎在維護自己內心的“道德律”,實際上僅僅是西西弗傳說裡的蹩腳演員。

我們要學習法官判案的思路,從社會的角度看待糾紛和問題,考慮法官裁判時須考慮的要點;然後,逆向思維,就裁判者考慮的要點,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就像咱們小時候考試答題,文科試卷就要知道老師的評分標準,踩哪幾個點,把所有的點都答到,分數自然不會低。

不宜採取1+1=2的理科思維,人心+人性,豈是簡單公式就能詮釋的。還記得某高校計算機研究所所長就刑事案件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設計了一套解決方案,找我們探討……坦率地說,刑事案件中的因果關係是依據“規範篩選”出來的,而不是科學世界裡的“單純事實”。

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文字能力是基本功

律師的嘴,一般都巧舌如簧,嘴笨的極少,非訴案件特別專業的細分領域除外。無論是電視劇還是現實生活中,律師似乎都是得理不饒人的刀子嘴。律師朋友也以自己能說會道為榮,甚至對於內部自己人(家人)也採用談判的手段和心法,著實讓人難受。

我倒是覺得,在當下審判實踐中,在法庭上大說特說,唾沫星四濺,效果並不是很好。在我看來,這樣的律師只是表演慾旺盛,演給外行人——家屬看的一出獨角戲,法官與檢察官心知肚明,只是不願意當眾揭穿而已。

與之對應,文字功底卻是很多訴訟律師的弱項;語焉不詳是最大的問題。有時候拿到合作律師的辯護詞或代理詞,俺腦袋就大了。敘述事實沒有清晰的邏輯,1234要點不突出,咋地,還讓讀者親自下海去挑啊。還記得,我師父當年批評我們師兄弟,給了我們四個字:隔靴搔癢。現在想起來還汗顏。要點說不透,不解渴,不能被法官直接“黏貼使用”,這樣的法律文書就不合格。

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實體法功底是基礎

為啥題目裡限定了“涉眾案件”,就是尊重事實。對於簡單的交通肇事、醉駕、打架鬥毆等,不是太需要實體法功底。只要有辦案經驗,本地地緣優勢強,基本就能辦。

但涉眾案件通常涉及的範圍比較廣,規模比較大,刑民交叉的概率高;因此,對於實體法功底還是有要求的。最近我在觀察一位北大法學博士畢業的同事,他

處理案件時,總能講出一個不一樣的法律故事,偵查機關和檢察院還很買賬。

後來,我發現其強大的實體法功底起了決定性作用。能夠將哪些事實歸到哪個要件的哪個下位規則上,從證據的角度,如何把想要突出的事實真正突出出來;這都是功夫啊,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到的。

因此,若涉眾案件或大案要案,建議家屬選擇受過刑法體系化訓練的辯護人,也許其解決方案更多更高效。

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涉眾案件,找關係意義不大

講實在話,水至清則無魚,大家都懂。但涉眾案件就等於把整個案子放在成千上萬雙眼睛之下,這些眼睛還配有放大鏡和顯微鏡。每一個細節都會被放大,老百姓的“以訛傳訛”太猛,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順水人情誰都會做,但與老百姓的錢袋子相關,各方都非常慎重。

這種情況下,一些“能人”律師就不建議去找了,沒意義。還是考慮從業務上比較熟悉,精力上比較充足,人品上比較過硬的律師群體中選擇。

當然,有律師提到可以將刑事和不良資產業務一起統籌,甚至不收取辯護費用,只收取不良資產處置的提成。這種操作本身有創新的地方,筆者並不一刀切否定。

但應當注意,“人重要”還是“錢重要”還是得區別對待。如果利潤點來自不良資產處置,其精力必然放在催收等領域,對待辯護部分最大的貢獻是

“窟窿變小”,但實際情況是“根本不會變成零”,只要還超過50萬,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還是夠了起刑點,該判還是要判。

原創|如何選擇涉眾案件之辯護人?

最後提醒一句,辯護是低頻消費,普通人一輩子也不會購買這種服務,與擅長起草合同的民商事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截然不同。所以,辯護律師更重視名望,因為名望可以帶來慕名而來的客戶;民商事律師尤其是非訴律師更重視服務和客戶關係,因為唯有服務好才能黏住客戶,下一年接著籤合同。

因此,兩類律師風格迥異,呵呵,颯姐這樣既當常年法律顧問又代理辯護業務的,有時候有點神經恍惚,幸虧金融科技的業務很小眾,還算能兼顧。

如上,僅是筆者最近的幾點思考,大家兼聽則明吧。

獲取詳細資訊,請聯絡颯姐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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