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橋法院成功辦理我市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近日,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成功辦理了潮州法院首例“跨域立案”案件。該案是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被告是梅州市某公司,住所地在梅州市梅江區,案件管轄法院為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在以往,原告蘇某要前往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通過跨域立案,原告蘇某在潮州就可以提交起訴材料。經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跨域立案規定情形,與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取得聯繫,通過移動微法院系統為當事人完成了立案。

“跨域立案”有效節約訴訟成本,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方便了人民群眾訴訟,是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具體行動。實施“跨域立案”後,對屬於異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可以選擇向就近的中、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請。當事人申請跨域立案,應當提供完整、清晰的立案材料及身份信息,且訴訟請求和案件管轄法院應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

(林修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