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查處首例違反《岳陽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案件

近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簡青學校門前查處了賴某文未落實運輸建築垃圾防塵汙染防治要求,且隨意傾倒建築垃圾的違法行為。這是自《岳陽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頒佈以來,我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查處的首例案件。

3月20日上午接群眾舉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三大隊在簡青學校門前現場查獲了賴某文在未採取全封閉裝載的情況下,利用普通牽引車從長沙市人民路一工地運輸建築垃圾的違法行為。後經查實,3月18日隨意傾倒在簡青學校門前的建築垃圾也系當事人採用同樣方式從同一地點運來傾倒。根據《岳陽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及《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賴某文作出了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城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煤炭、水泥等散裝、流體物料的,應當依法使用專用車輛或者採取全封閉裝載,並在裝卸過程中採取防塵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如發現此類行為,可向城管部門舉報(0730-68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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