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山東未收到環境違法有獎舉報案件

記者從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網站獲悉,2020年一季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未收到有獎舉報案件。

2019年3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山東省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根據舉報的內容、性質、協查程度和環境違法行為的危害情況,對舉報人分別給予500元、1000元、2000元獎勵。

《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同時明確,有獎舉報方式包括信函和個人送達省生態環境廳信訪輿情受理中心。

2019年第二季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接收有獎舉報案件1件,查證屬實1件,共發放獎金2000元。

2019年第三季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未收到有獎舉報案件。

2019年第四季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接收有獎舉報案件3件,查證屬實2件,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1件,共發放獎金1000元。

2020年第一季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未收到有獎舉報案件。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陳曉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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