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0608 證券簡稱:陽光股份 公告編號:2020-L17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唐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郭春鋒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郭春鋒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動

公司董事、總裁楊寧先生因個人原因,於2020年2月24日向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遞交辭呈,辭去公司總裁職務。楊寧先生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2020-L03《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經公司董事長唐軍先生提名,董事會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審核,獨立董事認可,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2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同意聘請常立銘先生為公司新任總裁。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2月27日的2020-L04、L05號公告。

2、股東減持計劃

公司於2019年9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北京燕趙發出的《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北京燕趙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54%),其計劃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以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無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過22,497,30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99%),如減持計劃實施完成,北京燕趙將不再是我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19年9月10日的2019-L68號公告。

公司於2020年1月9日收到北京燕趙的《減持計劃進展情況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9日,北京燕趙較上述減持預披露公告中披露的減持時間已過半,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至2020年1月9日,北京燕趙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減持。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1月10日的2020-L01號公告。

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趙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公司收到《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減持計劃期滿暨完成情況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趙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54%。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趙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減持。本次減持與北京燕趙於2019年9月9日披露的減持計劃不存在差異。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的2020-L06號公告。

3、擬聘任審計機構

公司於2020年4月20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聘任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擬聘任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審計報酬合計不超過140萬元,其中財務審計費用不超過110萬元,內控審計費用不超過30萬元。本次公司擬聘任的2020年度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具備從事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能力,與公司和公司關聯人無關聯關係,不影響在公司事務上的獨立性,不會損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可以滿足公司審計工作要求。

該議案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2號公告。

4、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公司於2020年4月20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經過對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2019年末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資產範圍包括存貨、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進行全面清查和資產減值測試後,2019年度計提各項信用減值準備3,282,234.48元、資產減值準備13,734,708.67元,本次計提信用減值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的報告期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計提減值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為,減少2019年度利潤總額人民幣17,016,943.15元,減少淨利潤人民幣17,016,943.15元。2019年度計提信用減值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已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該議案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核,獨立董事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3號公告。

5、變更會計政策

公司於2020年4月20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財政部於 2017年7月5日修訂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並按照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要求編制 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本次合併財務報表格式調整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進行的變更,不影響公司當期淨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新收入準則的實施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無需對可比期間信息進行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數據。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4號公告。

6、公司第一大股東發生權益變動暨公司控制權擬發生變更

公司於202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東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以下簡稱“EPDP”)與京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基集團”)於2020年4月28日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轉讓協議》”)及相關交易文件。

根據《轉讓協議》及相關交易文件,EPDP擬將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9.12%股權,即21,840萬股上市公司的A股無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標的股份的全部權益轉讓給京基集團。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轉讓交易對價總額為人民幣1,441,440,000元,相應標的股份單價為6.6元/股。本次股份轉讓的先決條件為取得深交所合規性確認。

本次權益變動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EPDP,上市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EPDP將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京基集團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40萬股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9.12%,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陳華先生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詳細情況請參見刊登於2020年4月29日的2020-L16號公告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股份回購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採用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回購股份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證券投資。

五、委託理財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委託理財。

六、衍生品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資。

七、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內未發生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

八、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九、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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