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組織“公司化”管理 侵害100餘人 安徽宣判一起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涉黑組織採用公司化模式進行管理,通過非法放貸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朱利軍、戴輝軍、王議價等13名被告人涉黑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朱利軍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戴輝軍、王議價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初,朱利軍、戴輝軍、王議價三人在明光市成立響叮噹小額貸款公司,專門從事違法放貸活動,由朱利軍全面負責公司各項事務,戴輝軍、王議價作為股東參與公司管理、分紅。公司內設財務、市場、風控、催收等部門,並指定專人負責,陸續招納了多名骨幹成員加入。為攫取高額非法利益,響叮噹小額貸款公司逐漸完善非法放貸技巧、討債方式,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零用貸”“快捷貸”等業務,以無抵押、無擔保、利息低、放款快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收取“上門費”“服務費”“保證金”等理由誘使被害人簽訂明顯不利的借款協議、金額虛高的“借條”、虛假的“房屋租賃合同”等。設置苛刻的違約條件、高額的罰金和提前還款條件,通過虛增借貸金額、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同時以暴力、威脅、“軟暴力”等手段進行非法討債、聚斂錢財,逐步發展和形成以被告人朱利軍、戴輝軍、王議價為組織、領導者的層級清晰、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該組織依託公司化模式進行日常管理,分工配合,相互銜接,通過非法放貸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致100餘人人身、財產被侵害。該組織在當地不斷積累聲勢、影響,致使被害人因內心恐懼不敢反抗,害怕報復不敢報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利軍、戴輝軍、王議價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系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對該組織實施的全部罪行負責。法院遂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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