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打掉一「村霸」組織,5人被刑事拘留……

楚天快報 記者陳洋波 通訊員曾長羽

向村民強行收取“土地補償費”、阻撓扶貧安置點建設、聚眾尋釁滋事……在南漳縣巡檢鎮小漳河村3組,盤踞著一個“村霸”組織,他們竟以“群眾代表”自居,卻幹著敲詐政府、欺壓百姓的勾當。7月5日,南漳警方奔赴小漳河村,一舉端掉了這個橫行鄉里10多年的惡勢力團伙。目前,該團伙5名成員被刑事拘留。

8月1日,楚天快報記者來到小漳河村時,村民拍手稱快:“他們多行不義必自斃!”

阻撓扶貧安置點建設牽出囂張“村霸”

“民警同志,小漳河村建設扶貧安置點,竟遭遇強行阻撓!”今年6月22日,南漳縣巡檢鎮黨委政府緊急報警。

接警後,南漳警方立即趕至巡檢鎮小漳河村3組。在施工現場,劉某福等人通過站在挖機前、坐在工地上的方式,阻撓正常施工。

當日,警方依法傳喚了阻撓施工的劉某福、王某、劉某軍,對3人分別處以10至15日的行政拘留。經過審訊,警方也瞭解到這三人其實是受該村村民劉某榜指使。

警方當即成立工作專班,進駐巡檢鎮小漳河村展開偵查。經過多方摸排,一個以劉某榜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浮出水面。

辦案民警張鵬介紹,村裡建設扶貧安置點,雖然該事與劉某榜等人沒有任何瓜葛,但他們以安置點建在3組就得給“補償費”為由,索取14萬元。索要未果,遂組織村民阻撓施工。

昔日村幹部成“村霸”只要建房就得交錢

民警摸排中發現,對於劉某榜等人,村民是深惡痛絕。

劉某榜,今年70歲,1983年至2002期間,曾任小漳河村的村書記、村主任。2007年7月16日,劉某榜授意向某華通知劉某福、王某印、王某先、王某俊、王某國、劉某軍、胡某家等人召開所謂的群眾代表會,私自成立了群眾代表組織。

該團伙成立後,在村裡張貼了一張公告。公告要求,凡在村裡建房子、挖井、搞建設,即使得到土地部門許可,也必須經過“群眾代表組織”批准,並按每平米20-40元繳納“土地補償費”。

一楊姓村民介紹,他家之前挖了一口井,因沒交“土地補償費”被劉某榜砸了。他家即便是重修房屋,也要提前交“土地補償費”。

民警走訪發現,有同樣遭遇的村民不少。2007年以來,先後有17戶村民向“群眾代表組織”交納了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土地補償費”。

此外,該團伙還試圖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凡是巡檢鎮黨委政府和小漳河村“兩委”制定出臺的民生政策,只要與小漳河村有關,該團伙要求提前知曉,否則就鬧事。

南漳縣巡檢鎮黨委副書記夏輝劍稱,該團伙還涉嫌敲詐政府、侵佔集體財產。2012年,小漳河村拍賣小學,被該團伙敲詐2萬元。小漳河村幼兒園擴建學校操場時,被敲詐1250元。該團伙私自將村集體瓦房會議室以5500元賣掉。

非法獲利超10萬 多行不義必自斃

掌握充分證據後,7月5日凌晨4時,南漳警方冒雨奔赴巡檢鎮小漳河村3組實施秘密抓捕,一舉將該團伙骨幹成員劉某榜、王某先、王某印、向某華等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於當日下午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某榜、劉某福等5人執行刑事拘留。

抓獲現場,警方還收繳作案賬本11本,資金流水143086.00元。農商行存摺1本,資金往來流水7萬餘元,餘額440元。收款協議10餘份。

涉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專班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取證。調查顯示,僅收取“土地補償費”一項,該團伙就非法獲取10餘萬元。

該團伙負責財務的劉某福交代,收取的錢款先分給劉某榜等5人,剩餘的錢於年底按人頭分給參與鬧事的村民。正是通過這種方式,該團伙籠絡了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

民警介紹:該惡勢力團伙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類打擊重點之一。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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