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公司代碼:601226 公司簡稱:華電重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於2020年4月23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具體情況如下:

經審計,2019年度華電重工母公司實現淨利潤為5,718.21萬元,本年提取盈餘公積571.82萬元,分配2018年度利潤1,732.50萬元,母公司2019年初未分配利潤95,380.74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98,794.63萬元。

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1,155,0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股利0.30元(含稅),合計人民幣3,465.00萬元,佔合併報表口徑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的42.14%,派送現金紅利後,剩餘未分配利潤轉入下一年度。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2.1報告期內公司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其經營模式

本公司作為工程整體解決方案供應商,業務集工程系統設計、工程總承包以及核心高端裝備研發、設計、製造於一體,主要為客戶在物料輸送系統工程、熱能工程、高端鋼結構工程、海洋與環境工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等方面提供工程系統整體解決方案。公司是細分領域中具有豐富工程總承包經驗和突出技術創新能力的骨幹企業之一,經過多年發展,積累了豐富的客戶資源,樹立了良好的市場品牌,目前業務已拓展至電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採礦等多個行業,項目遍及全國各地及海外十餘個國家。

2.1.1物料輸送系統工程業務

本公司的物料輸送系統工程業務以系統研發設計和工程總承包為龍頭,以核心高端物料輸送和裝卸裝備研發製造為支撐,為電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採礦等行業提供物料輸送系統工程的整體解決方案。隨著智能化的快速發展,公司正在推進物料輸送和裝卸裝備無人化和系統智能化的研發和實施,藉助多年物料輸送系統設計和總包經驗,提供後續智能化、無人化改造和運維保障服務。由於環保要求不斷提高,公司逐步展開輸煤系統綜合治理及改造業務。此外,公司也在積極佈局一帶一路沿線項目,開拓直接面對海外業主的物料輸送系統EPC項目。本公司自行設計製造的核心物料輸送和裝卸裝備包括環保圓形料場堆取料機、長距離曲線帶式輸送機、管狀帶式輸送機、裝卸船機、堆取料機、排土機、翻車機等,上述產品主要用於環保圓形料場系統、電廠輸煤系統、港口碼頭裝卸運輸系統等物料輸送系統。本公司已取得機械行業(物料搬運及倉儲)專業甲級、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起重機械)、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港口裝卸機械)、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等物料輸送系統工程資質。

2.1.2熱能工程業務

本公司的熱能工程業務主要是為火電廠、燃氣電廠提供四大管道系統、空冷系統、燃氣電廠燃機系統設備成套的解決方案。電站四大管道系統業務主要是向火電廠提供四大管道系統整體解決方案,包括系統設計、管材、管件供貨以及管道工廠化配製、安裝指導等。電站空冷系統業務主要是向缺水地區的火電廠提供空冷系統整體解決方案,包括空冷技術研發、系統設計、核心設備研發製造及成套供貨、安裝調試等。燃氣電廠燃機系統設備成套業務主要為用戶提供燃氣輪機及聯合循環電廠主機設備的成套供貨及服務,包括燃氣輪機、蒸汽輪機、發電機等主機設備成套供貨及服務。本公司已取得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管道)、ASME(S)等熱能工程資質。

2.1.3高端鋼結構工程業務

公司高端鋼結構工程業務是以高端鋼結構的新產品、新技術的設計研發和工程總承包為龍頭,業務範圍涵蓋鋼結構的工程系統設計、技術研發、新產品製造與安裝、工程總承包服務,產品包括風電塔架、工業重型裝備鋼結構、空間鋼結構及新型空間結構體系(可應用於煤場封閉)等,涉及電力、化工、冶金、礦山、民用建築等領域,在電力等工業領域具有較高的品牌認知度。高端鋼結構工程業務還為物料輸送系統工程業務、熱能工程業務、海洋與環境工程業務提供新型空間結構體系、鋼結構棧橋、空冷鋼結構、風電塔架等產品,是本公司主要業務板塊協同發展的重要支撐。本公司已取得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甲級、中國鋼結構製造企業資質證書(特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三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叄級等鋼結構工程資質。

2.1.4海上風電工程業務

海上風電業務致力於成為國內一流的海上風電工程系統方案提供商。公司開展海上風電業務以來,與眾多行業內相關公司進行技術交流與合作,掌握了海上風電場建設在設計、製造、施工等多個環節的關鍵技術。通過汲取歐洲20多年發展海上風電的技術和經驗,並充分結合國內風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整套適合國情的、以單樁基礎和分體式安裝為典型技術路線的海上風電建設施工方案。本公司已取得電力行業工程設計(風力發電)乙級資質、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資質、中國鋼結構製造企業資質證書(特級)等,具備了從事海上風電工程EPC總承包的設計、施工資質,擁有“華電1001”自升式海上作業平臺等關鍵船機設備。

2.1.5工業噪聲治理工程

工業噪聲治理業務以噪聲控制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為龍頭,以電廠噪聲控制系統設計為支撐,堅持自主創新、協同發展,將公司打造成工業噪聲控制領域領先的系統方案解決商。公司以燃氣電廠噪聲控制技術及降噪設備的研發為引領,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降噪技術和產品,開發完善具有華電重工特色的噪聲治理系統解決方案,依託公司的噪聲治理、建築結構的系統集成優勢,將噪聲業務擴展至與其密切相關的廠房建築結構,全面提供噪聲治理系統解決方案與技術服務。在燃氣、燃煤電廠噪聲治理基礎上,逐步開拓電網、軌道交通、石化等其它領域噪聲治理市場。本公司已取得環境工程(物理汙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工程設計資質、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建築行業(建築工程)乙級工程設計資質等工業噪聲治理工程資質。

2.1.6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

以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為業務主線,採用“工藝包開發”等發展策略,逐漸發展煤焦油加氫、蒽油加氫等業務,向用戶提供工藝包設計、基礎設計、供貨、培訓、開車運行等一條龍的總承包服務,為相關企業提供工程系統解決方案。

2.2報告期內公司業績驅動因素變化情況

報告期內與公司相關的宏觀、行業等業績驅動因素的變化情況及其對公司的影響,敬請查閱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第三節公司業務概要”之“(二)報告期內公司業績驅動因素變化情況”。

2.3報告期內公司所屬行業的發展階段、週期性特點以及所處的行業地位

報告期內公司所屬行業的發展階段、週期性特點以及所處的行業地位,敬請查閱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第三節公司業務概要”之“(三)報告期內公司所屬行業的發展階段、週期性特點以及所處的行業地位”。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3.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新籤合同101.78億元,已中標暫未簽訂合同2.75億元;實現營業收入71.76億元,同比增長22.97%;實現利潤總額0.85億元,同比增長17.77%;實現淨利潤0.84億元,同比增長43.11%。從具體業務來看,物料輸送系統工程業務實現營業收入22.21億元,同比增長64.19%;熱能工程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1.12億元,同比減少13.06%;高端鋼結構業務實現營業收入20.79億元,同比增長30.35%;海洋與環境工程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6.54億元,同比增長7.72%。3.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採用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相關規定。會計政策變更導致影響見下表。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採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相關規定,根據累積影響數,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採用該準則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採用《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相關規定,企業對2019 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根據準則規定進行調整。企業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採用該準則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採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相關規定,企業對2019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應根據準則規定進行調整。企業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採用該準則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3.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 √不適用

華電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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