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水滸人物“洗白”

這裡的“洗白”一詞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洗白,故而加上了引號。眾所周知,水滸傳裡的108將當中大多數人說到底不是殺人越貨的土匪刁民就是心懷不軌的腹黑書生以及野心家。但這之前,我看到了一些關於評價部分108將人物的文章,這些文章裡對於一些人物的評價都不說是不客觀,而根本就是胡說八道!讓人看上去寫這文章的白痴都不說根本沒看過水滸傳原著小說,甚至連電視劇都沒認真看過!下面就為大家“洗白”一下幾個人物。

1.魯智深

花和尚在108將當中可算是少有的好人。但我在一些文章裡卻看到有傻子說魯達拳打鎮關西是為了跟人家搶女人!是不是很好笑?好吧!我們姑且先根據這些“意淫”觀點,假設魯達是為了跟人家搶個女人而失手弄死了鄭屠。那麼根據這個理論,我們捋一捋:如果魯達是為了搶女人,為什麼他要在酒館拖住鄭屠的小弟而放金翠蓮父女倆走,卻不派個人跟著?或者乾脆直接派個心腹手下直接把父女倆接到自己家裡不是更省事?直接讓父女倆走了,魯達就不擔心將來找不到這倆人了?(他一開始並不認識趙員外)

再說打死鄭屠,如果魯達因為爭風吃醋想要搞死鄭屠,他就去為買肉為藉口搞事情最終把人家打死,他魯達難道缺心眼?為了個花錢就能搞定的女人就把自己一輩子的前程都扔了?還有,當時金家父女欠鄭屠3000貫典身錢,宋朝的1貫錢摺合現在的人民幣是100元,那麼3000貫就是30萬元!而魯達當時的官職是提轄,如果是文提轄就相當於現在的正處級;而武提轄也相當於現在的團長。魯達處在這個位置為了逃30萬的債就把人命要了從而換自己後半輩子顛沛流離?再有一點,即便前面的“意淫”理由都成立,那麼他魯達就非得親自動手?李固一個管家想要侵吞盧俊義的老婆和家產都知道給官府打點點錢讓幕後操作,他魯達一個處長或團長難道這點智力都沒有?再說了,鄭屠再有幾個錢,說到底也是個個體戶。魯達他可是體制內的公務員,想用點手中的權力弄死個人順便搶個女人還不方便?而且,說鄭屠賣的是不乾淨的肉,在花點錢找人做個偽證,這樣一下就能把鄭屠下大獄,然後沒收其財產用來孝敬上面的領導,還能換個“好名聲”(領導眼裡的好名聲)。這麼一來,那金翠蓮不自然就是自己的了?人家父女倆還得感謝你呢!要知道,這樣的冤假錯案在封建社會出現的還少?真不知道究竟是誰缺心眼!

2.石秀

之前在一篇文章裡看到說,石秀逼楊雄殺潘巧雲是因為他石秀看上了潘巧雲,但潘巧雲沒搭理自己,因此懷恨在心,才告訴楊雄他老婆跟個和尚有一腿。那麼我就該觀點大膽意淫一下,如果潘巧雲也對石秀有意思,那潘巧雲會不會和石秀、和尚一起3*?!那麼後來是不是死的就是楊雄了?再說一點,楊雄常常值夜班晚上不回家,以石秀的身體和功夫,衝進潘巧雲房間直接把她征服了有什麼困難?!你以為他石秀是什麼文人騷客,覺得霸王硬上弓有辱斯文?!我真是呵呵了。況且,她潘巧雲說到底就是寂寞的太久了,哪怕那個時候來個李逵那樣的她一樣是來者不拒,更別說長得挺帥身體又好還會功夫的石秀了。還有,我們假設從認識楊雄到與楊雄結拜,石秀就是為了征服楊雄老婆而計劃了這一切。那到最後好不容易有了楊雄值夜班那麼好的機會他石秀卻又不下手,他到底圖的啥?還是隻是為了破壞人家家庭?他和楊雄到底有啥仇?!

所以在這裡我奉勸那些傻子,看懂了作品再來發帖!還有,發帖時先找到自己的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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