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抵扣5個常識,會計不知道,工作不稱職


進項稅抵扣5個常識,會計不知道,工作不稱職

1、公司買來發給員工用於防疫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買的時候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這部分進項適用“用於集體福利”而無法抵扣嗎?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公司在疫情期間購買的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用於本企業復工復產的,屬於特殊時期的勞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旅客運輸服務進項抵扣需注意哪些事項?

只有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才可以抵扣進項稅,國際運輸適用零稅率或免稅,上環節運輸企業提供的國際運輸未繳納增值稅,也就不存在下環節進項抵扣的問題;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係的個人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屬於可以抵扣的範圍。對於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3、三月開始,發票取消認證期限後,2016年12月31號取得發票,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但符合規定條件的,仍可按照《稅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稅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定,繼續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符合規定的完稅憑證,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哪些可以抵扣進項稅?

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以下兩種:一、左上角標誌“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二、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只有在左上角標誌“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才能夠進行抵扣,納稅人在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後,只要根據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抵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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