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口退稅,外貿人必須要知道這幾個問題!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也就是我們簡稱為出口退稅的的出口貨物退(免)稅。

基本概念

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交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出口退稅,實際是出口免、退稅。由於增值稅實行的間接計稅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應納稅額=銷項-進項,所以在實際操作中,銷項是免的,進項是退的,取得退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稅的退稅款和其他類型的退稅不一樣,出口退稅,退的是進項稅額;其他退稅,退的是應納稅額。所以在申報表中,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和進項轉出一樣為可抵扣稅額的負數。原因是,該筆進項已經退還給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應該從可抵扣稅額中減除。

核心理念

對出口產品退稅是“國際慣例”而非“政策優惠”。國家將出口貨物出口前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實際承擔的增值稅、消費稅,在貨物報關出口後退還給出口企業,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有效地避免國際雙重課稅。企業退稅的實質是退國內生產流轉環節已徵增值稅,來料加工退國內料件國內勞務已徵增值稅。

出口退稅是為了將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原因很簡單,就是鼓勵出口,降低出口貨物的價格,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公平稅負原則:為了保證各國商品在參與國際貿易時能夠公平競爭,消除因各國稅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貨物稅收含量差異,要求各國按照國際慣例,退還已徵收的出口貨物間接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零稅率原則:徵多少,退多少。國家利用退稅率來實現宏觀調控目標,如調控產業結構設定低退稅率來限制低附加值的產品出口,設定高退稅率來鼓勵高附加值的產品出口。所以,儘管零稅率那退稅率應該全部是 17%,國家還要設置不同檔次的退稅率。增值稅的退稅率不一定等於稅率,出口退稅率有 17%、14%、13%、11%、9% 等幾檔,是為了通過退稅率來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勵出口,退稅率就高點,控制出口,退稅率就低點。退稅率為 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類型

又免又退

一般納稅人,既有銷項,又有進項,為把稅負歸零,自然是銷項免,進項退,又免又退。

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貨物沒有進項,自然是隻免銷項,進項沒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產品,都是沒有進項的情況。只免不退,就達到了稅負歸零的目的。

不免不退

針對的是不鼓勵出口的貨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夠用,還得進口,能讓你出口就不錯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稅的事了,更何況還有禁止出口的貨物。

關於出口退稅,外貿人必須要知道這幾個問題!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

外貿企業日常業務中,大量常見的貿易類型,主要是一般貿易(出口貿易)和加工貿易(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這兩種。一般貿易是與加工貿易相對而言的貿易方式,指將貨物單邊輸出關境的出口貿易方式。

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

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由於生產貨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電、運費等眾多,無法準確清分出口部分和內銷部分各自對應的進項,就無法準確核算出口應退的進項稅部分。假設能夠準確核算各自的進項,那麼內銷的銷項-進項=應納稅額交稅,而出口對應的進項退稅是交給國稅局,國稅局再退給,一來一往,雙方都很麻煩。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對應的應退進項,抵頂內銷對應的應納稅額,最終確認退稅的部分。抵就是一個計算退稅的過程,本質上就是計算全部的應納稅額。退稅能抵完了,應納稅額就是正的,只交稅就行,如果該退的稅抵不完,應納稅額就是負數,這個數就該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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