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宋仲基宋喬慧離婚了,

范冰冰李晨也分手了。

很多曾經驚豔世人的金童玉女,

如今都黯然走進了婚姻的墳墓。


愛情還可信嗎?

很多人已對愛情感到麻木、絕望、不信任。

而對愛情的任何懷疑和不信任,

終將導致我們在愛情和婚姻的選擇中,

走向另一個極端。


其實,

愛情還是那個愛情,

婚姻也還是那個婚姻,

只是Ta不再是那個Ta了。

所有婚姻的失敗,

只不過是因為選擇了一個錯誤的Ta。


到底該如何選擇那個Ta?

早在兩千多年前,孔子就給了我們答案。

《論語·公冶長》: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

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注】

謂:評論。

妻:可為之妻。

縲紲:捆綁罪人的繩索,指監獄。

子:女兒。


孔子說,公冶長是可以將女兒嫁給他的那種人。

雖然他現在還在監獄裡,但這不是他的錯。

所以孔子就把女兒嫁給了他。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公冶長,齊人,字子長。”

公冶長是孔子弟子,孔門七十二賢之一。

他出身寒門,但聰穎好學,德才兼備,

終生治學不仕,因而得到老師孔子的賞識。

據傳,公冶長有一個特殊才能:能夠聽懂鳥語。

並因此獲罪,身陷“縲紲之中”。


公冶長蒙受冤屈的傳說:

有一次,公冶長從衛國返回魯國,

途中聽到一群飛鳥飛奔相告:到清溪去吃死人肉。

回到魯國後,公冶長遇見一老婦尋找失蹤的兒子,

便推斷老婦的兒子可能淹死在清溪,

建議她去清溪確認一下。

老婦到清溪果然找到了兒子的屍體,

因此懷疑兒子是被公冶長殺害的,就告到官府。

官府不問青紅皂白,就將公冶長收捕入獄。


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一天,公冶長聽見鳥雀相呼前往白蓮水邊食黍粟,

有一輛運糧車在白蓮水邊翻覆,糧食撒落一地,

拉車的牡牛頭上的角也折斷了。

公冶長把這個消息告訴獄卒,官府派人去查驗。

查驗的人回來說,

現場情形和公冶長說的一模一樣。

這才證明了公冶長是蒙受冤曲的。


這個故事不可信,但有一點是毋庸懷疑的,

就是作為孔子的學生,

公冶長是具有很高的學問和德行的。


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公冶長一生治學,魯國君主多次請他做官,

但他一概不應,而是繼承孔子遺志,

教學育人,最終成為了著名文士。

他是孔門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

唐代被追封為莒伯,宋代被追封為高密侯,

明代又改封他為先賢公冶子。


孔子嫁女兒,

不是要選一個有錢有勢、有家庭背景的人,

才肯把女兒嫁給他,反而是嫁給坐過牢的公冶長。


這個故事說明,孔子的擇婿標準是才和德,

而不是外在的地位和財富,以及門第。


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孔子的一生,

除了做教育,就是想著“治天下”的事。

他的婚姻觀,也是為了“治天下”服務。


《孔子家語》記載,魯哀公曾向孔子諮詢為政之道。

公曰:“敢問為政如之何?”

孔子對曰:“夫婦別,男女親,君臣信。

三者正,則庶物從之。”

孔子認為,夫婦有別,夫妻相親,君臣要講信義。

這三件事做好了,國家就治理好了。

而夫妻相親,家庭和睦,

卻是維持國家良好秩序的基礎。


“夫婦別”,男女應各司其職。

“男女親”,夫妻之間要相互親近、愛護。

怎樣才算“親”呢?

孔子認為,“親”表現出來的是“敬”,

他說,君子無不敬,

當然,妻子也是要敬的。

所以好的婚姻,一定是兩個人相敬如賓。


孔子:這樣的人,可以嫁!

孔子說:“昔三代明王,必敬妻子也,蓋有道焉。

妻也者,親之主也;子也者,親之後也。”

他說:夏、商、週三代聖明的君王治理政事,

必定敬重他們的妻與子,這是有道理的。

因為妻乃家中之主,子乃祖先之後。


看到這裡,孔子的婚姻觀念基本就清晰了:

相親相愛,平等互敬。

而廣為後世詬病的“三綱五常”,

其實也是建立在這一基本共識之上的倫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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