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宋喬慧離婚了,
范冰冰李晨也分手了。
很多曾經驚豔世人的金童玉女,
如今都黯然走進了婚姻的墳墓。
愛情還可信嗎?
很多人已對愛情感到麻木、絕望、不信任。
而對愛情的任何懷疑和不信任,
終將導致我們在愛情和婚姻的選擇中,
走向另一個極端。
其實,
愛情還是那個愛情,
婚姻也還是那個婚姻,
只是Ta不再是那個Ta了。
所有婚姻的失敗,
只不過是因為選擇了一個錯誤的Ta。
到底該如何選擇那個Ta?
早在兩千多年前,孔子就給了我們答案。
《論語·公冶長》: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
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注】
謂:評論。
妻:可為之妻。
縲紲:捆綁罪人的繩索,指監獄。
子:女兒。
孔子說,公冶長是可以將女兒嫁給他的那種人。
雖然他現在還在監獄裡,但這不是他的錯。
所以孔子就把女兒嫁給了他。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公冶長,齊人,字子長。”
公冶長是孔子弟子,孔門七十二賢之一。
他出身寒門,但聰穎好學,德才兼備,
終生治學不仕,因而得到老師孔子的賞識。
據傳,公冶長有一個特殊才能:能夠聽懂鳥語。
並因此獲罪,身陷“縲紲之中”。
公冶長蒙受冤屈的傳說:
有一次,公冶長從衛國返回魯國,
途中聽到一群飛鳥飛奔相告:到清溪去吃死人肉。
回到魯國後,公冶長遇見一老婦尋找失蹤的兒子,
便推斷老婦的兒子可能淹死在清溪,
建議她去清溪確認一下。
老婦到清溪果然找到了兒子的屍體,
因此懷疑兒子是被公冶長殺害的,就告到官府。
官府不問青紅皂白,就將公冶長收捕入獄。
一天,公冶長聽見鳥雀相呼前往白蓮水邊食黍粟,
有一輛運糧車在白蓮水邊翻覆,糧食撒落一地,
拉車的牡牛頭上的角也折斷了。
公冶長把這個消息告訴獄卒,官府派人去查驗。
查驗的人回來說,
現場情形和公冶長說的一模一樣。
這才證明了公冶長是蒙受冤曲的。
這個故事不可信,但有一點是毋庸懷疑的,
就是作為孔子的學生,
公冶長是具有很高的學問和德行的。
公冶長一生治學,魯國君主多次請他做官,
但他一概不應,而是繼承孔子遺志,
教學育人,最終成為了著名文士。
他是孔門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
唐代被追封為莒伯,宋代被追封為高密侯,
明代又改封他為先賢公冶子。
孔子嫁女兒,
不是要選一個有錢有勢、有家庭背景的人,
才肯把女兒嫁給他,反而是嫁給坐過牢的公冶長。
這個故事說明,孔子的擇婿標準是才和德,
而不是外在的地位和財富,以及門第。
孔子的一生,
除了做教育,就是想著“治天下”的事。
他的婚姻觀,也是為了“治天下”服務。
《孔子家語》記載,魯哀公曾向孔子諮詢為政之道。
公曰:“敢問為政如之何?”
孔子對曰:“夫婦別,男女親,君臣信。
三者正,則庶物從之。”
孔子認為,夫婦有別,夫妻相親,君臣要講信義。
這三件事做好了,國家就治理好了。
而夫妻相親,家庭和睦,
卻是維持國家良好秩序的基礎。
“夫婦別”,男女應各司其職。
“男女親”,夫妻之間要相互親近、愛護。
怎樣才算“親”呢?
孔子認為,“親”表現出來的是“敬”,
他說,君子無不敬,
當然,妻子也是要敬的。
所以好的婚姻,一定是兩個人相敬如賓。
孔子說:“昔三代明王,必敬妻子也,蓋有道焉。
妻也者,親之主也;子也者,親之後也。”
他說:夏、商、週三代聖明的君王治理政事,
必定敬重他們的妻與子,這是有道理的。
因為妻乃家中之主,子乃祖先之後。
看到這裡,孔子的婚姻觀念基本就清晰了:
相親相愛,平等互敬。
而廣為後世詬病的“三綱五常”,
其實也是建立在這一基本共識之上的倫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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