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購再升級 官方迴應並不知情

居民購房3年限售?離婚2年內購房也算2套?深圳限購再升級?官方回應並不知情

深圳限購可能升級?

今天,社交媒體一份深圳市規土委內部文件《市規劃國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請示》流出。

深圳限購可能升級,根據網傳的文件,券商中國記者梳理了其中的重點:

1、限制企業買房:暫停企事業法人單位在深圳購房,已經購買的商品住房5年內禁止轉讓;

2、個人限售:住宅三年,公寓五年;

3、離婚兩年內買房按照第二套計算;

4、規範新房搖號,整頓市場秩序。

需要強調的是,這份文件只是一個請示文件。

文件中聯繫人接受採訪時表示不清楚細節,“這只是一個請示,具體以官方發文為準,官方會做何反饋以及何時反饋目前都不清楚。”

官方回應:並不知情

文件中表示,深圳新房均價實現了21連降,調控效果顯著。但招商雙璽、潤府三期等熱點樓盤呈現的“房價倒掛”“企業購房”“離婚買房”等現象,反映出市場投機行動依然存在。

借鑑北京、上海、長沙等市調控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深圳房地產市場近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相關調控措施建議。

據新浪樂居報道,深圳市規土委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接到相關政策通知,也不會實施。是否會出臺新政,其表示不清楚。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稱,不清楚這個文件,也不清楚未來深圳是否會出臺新政策。

這份文件是否官方版本,是否最後的公示版本,是否會公佈,仍然是未知數。

記者根據這份請示文件,梳理以下重點。

重點一:限制企業購買新房,5年限售

文件中表示,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房;已經購買的,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之後5年內禁止轉讓。

由於新房限價力度加大,部分熱點區域出現新房與二手房價格倒掛現象,“買到即賺到”效應發散。

雖然在深圳公司購房佔比不大,但近期佔比明顯上升。

數據顯示,熱門樓盤招商雙璽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數量佔到了總搖號人數的22%。部分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往往會通過註冊多個公司的參與搖號。但是,深圳近期的新樓盤中多數優先考慮個人購房需求。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深圳全市公司購買新房共2822套,佔新房總成交的1.35;購買二手房10201套,佔二手房總成交的2.21%。但是2017年全年,公司購買新房785套,佔新房總成交的3.05%,同比提高0.92個百分點。

7月2日,上海出臺了企業限購政策,抑制個人以企業名義購房的投機行為。此前,北京、廣州、長沙、杭州、西安和南京等多個城市已經相繼出臺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賣房。

重點二:個人住宅三年限售,公寓五年

文件中表示,個人購買的住宅,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之後3年內禁止轉讓,購買商務公寓(含贈與),5年內禁止轉讓。

數據顯示,2017年深圳不動產權證書兩次轉移間隔時間不滿3年的住宅為217.6萬平米,佔全年二手房銷售面積的46.2%。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深圳個人購買的住宅共40.34萬套,佔目前全市存量住宅的23.7%。據悉,截至6月30日,深圳全市產權登記的住宅共170萬套。

文件中稱,由於該政策具有前溯性,對新購買和已購買的住房均執行限售,約23.7%的住宅短期內將被鎖定交易,可以有效遏制房地產炒作;同時,由於政策調控力度較大,可能會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2017年,北京、廣州、成都、西安等50多個城市出臺了限售政策。

此外,深圳暫時未將公寓納入限購,一些投資資金轉向公寓。目前,一線城市中,北京、廣州、上海均制定了針對公寓的相關限購政策。

重點三:打擊假離婚,離婚2年算二套

文件中表示,對有房貸記錄且離婚2年以內申請按揭的,按第第二套的標準政策,即首付比例由5成提高至7成,利率按照二套利率。

通過“假離婚”獲得首套資格、稅費優惠,是造成“假離婚”購房案例增加的原因。2017年,深圳離婚2年內購買新房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1.9%,佔全市新房總成交量的10.8%;離婚2年內購買二手房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5.8%,佔全市二手房總成交量的4.2%。離婚後短期再購房投機的佔比較大。

不過,文件中稱,規定2年以內的期限限制,也考慮到了真實離婚的購房訴求。

重點四:規範新房搖號,整頓市場秩序

文件中表示,對於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預售樓盤,儘可能採用公正搖號方式進行銷售。

數據顯示,深圳在售的106個樓盤中,30%的樓盤存在一二手價格倒掛現象。茶水費、轉讓費等亂象頻出,而且,一二手房價差的存在也導致搖號人數的激增,不少購房者為了獲得購房資格“假離婚”。

今年的熱門新盤:招商雙璽、萬科蛇口公館、潤府三期等項目採取了公證機構搖號的方式。目前,上海、長沙、杭州、西安等城市已經全面開啟了搖號買房的模式。

同時,進一步規範、完善房地產交易網籤制度,加大市場秩序整頓力度,嚴厲打擊房企捂盤惜售、不明碼標價等行為,以及中介、新媒體惡意炒作、發佈虛假信息、擾亂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日前,住建部等7部委下發通知,對包括深圳在內的30個城市進行房產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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