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个二手房交易的真实案例

前两天看到一个二手房交易中的实例,咋听起来比较复杂,仔细捋一下,其实也不复杂。

先交代下前提条件,A君、B君、C君为同袍兄弟,非广州市户籍,D为C君的妻子,也是非广州市户籍。A和B在广州有一套共同持有的住宅(住宅甲)双方各占一半产权。D名下拥有另一套广州住宅(住宅乙),两套住宅都已经证过两年,且都有按揭贷款未还完,现在A君因为小孩读书原因需要将住宅乙转到自己名下,方便小孩就读住宅乙学区的学校,请问在正常交易的前提下,需要怎样的操作才可以满足A君的需求,欢迎大家都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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