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監管範圍:小貸、融資擔保、典當、融資租賃等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監管範圍是“7+4”。具體為: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強化對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所等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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