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糾正商品房過度發展,深圳“房改”的最大亮色

糾正商品房過度發展,深圳“房改”的最大亮色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於6月5日發佈住房新政,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未來深圳住房擬分為市場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四類,市場商品住房佔住房供應的40%左右,後三類享受政策支持的各佔20%左右。(6月6日《新快報》)

儘管深圳此次發佈的《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是公開徵求意見,還不是最終定稿,但由於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廣,被輿論譽為“二次房改”。就這個意見稿而言,有不少亮點值得解讀。

“史上時間最長”的住房規劃。長期以來,由於我國房地產市場缺少長期規劃,公眾與開發商都比較迷茫,前者擔心今後房價更高而提前搶房,開發商由於預期不明確無法長遠打算。而深圳制訂了面向未來18年的住房發展目標,是“史上時間最長”的,可穩定市場預期。

因城制宜讓住房規劃更符合市情。深圳房地產市場主要存在房價上漲偏快、結構不合理、供需不平衡、保障不充分、土地資源不足等現實問題。此次意見稿瞄準這些問題開出了相應“藥方”。如果說樓市調控需要“因城施策”,住房改革、樓市長期規劃也不能是“一刀切”。

結構改革是“重頭戲”。一則,過去多年商品房過度發展而保障不足,此次深圳把商品房供應比例壓縮到40%,保障性住房佔60%,是一種糾偏。二則,在面積方面,商品房以中小戶型為主,政策性住房面積小於90或70平米,這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可最大化解決住房矛盾。

糾正商品房過度發展,深圳“房改”的最大亮色

強化住房保障讓城市更溫暖。城市創新發展離不開人才,高昂房價則成為吸引人才的阻力。深圳單獨提出人才住房並給予政策支持,保障了各類人才居住權益。同時,把中低收入居民以及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等人群納入到公租房保障範圍。即實現了人與城市共贏。

另外,還明確了八大供應主體、六大渠道保障等措施,這比以往更加多元。而且,未來深圳還將出臺《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制度。這些措施,可為實現預期目標提供強有力的“護航”。

以上所述都是意見稿亮點,一旦通過、實施,可為其他城市“房改”提供可借鑑的經驗。其實,一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也存在與深圳相似問題,唯有像深圳一樣深化“房改”,樓市才能迴歸健康,避免房價大起大落,保障市民居住權益。由此來說深圳“房改”是個“樣板”。

尤其是糾正商品房過度發展,增加保障性住房,深圳“房改”是很好的示範。這麼做,不僅會犧牲土地財政收入,而且要增加投入。作為依靠科技創新發展的城市,深圳有底氣告別土地財政,但其他城市目前未必能做到。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也是深圳“房改”的地域特色。

不過要意識到,落實“房改”意見有諸多不確定性。比如18年長期規劃能否堅持下去是個未知數,會存在政策、市場等諸多變量,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再如,商品房比例被壓縮後,房價會不會更高,是讓人憂慮的問題。又如,保障房佔比提高後,公平分配是考驗。

當然,深圳“房改”似乎還遺漏了一些問題,比如偶爾曝出的公務員福利分房問題、小產權房問題、市場秩序問題、房地產稅費問題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也應納入改革意見。既然被譽為“房改”,就要重視改革的深度和廣度,儘可能地解決房地產市場的難點問題。

糾正商品房過度發展,深圳“房改”的最大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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