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女子患罕見病網籌6.8萬救命錢 5000元被法院扣走

三原女子患罕見病網籌救命錢

被法院划走5000元給債權人

當事人:已給法院解釋是網友捐款

法官:若知道是善款,肯定不會扣

律師:法院執行沒有問題

但應有告知申辯程序

今年36歲的三原縣女子王蕾,不幸患了“多發性硬化症”,這種病被業界稱為“不死的癌症”。更為不幸的是,夫妻二人因為擔保債務遭遇法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王蕾通過“水滴籌”籌集的部分救命錢,被法院強行划走後還給債權人。

36歲女子患“不死的癌症”

36歲的王蕾是三原縣新華書店的職工,2013年年底,她經常感覺到左手、左臉部發麻。她開始懷疑是頸椎病所致,前往醫院進行按摩後病情越發嚴重,2014年初在唐都醫院最終被確診為“多發性硬化症”。

據瞭解,多發性硬化症是以中樞神經系統白質炎性脫髓鞘病變為主要特點的自身免疫病,因患者四肢無力可能導致四肢癱瘓、視力下降、小便失禁等,被稱為“不死的癌症”。

王蕾被確診後,在醫院使用一種叫“倍泰龍”的干擾素,才能預防病情復發。王蕾說,這種進口藥物昂貴,每支850元錢,隔一天注射一次,每個月藥費高達12750元錢。

籌集的5000元善款被划走

為此,王蕾又去北京天壇醫院就診。王蕾的丈夫李波每月工資約5000元,王蕾每月的工資3000多元。他們還有一個上高二的兒子,加之高昂的醫藥費,多年來使得這個家庭捉襟見肘。

屋漏又逢連陰雨,2015年年底,李波的朋友經商需要貸款,為此李波夫婦在朋友貸款借條上簽字成了擔保人。

但朋友最終沒有按約定時間還款,李波和王蕾負有連帶責任。2017年6月,王蕾開始在網上“水滴籌”向社會求助。十餘天籌得捐款6.8萬元。王蕾說,這些款項大多是三原縣父老鄉親們捐的。

2017年7月5日,李波和王蕾到北京看病,當李波去藥房買藥時,發現銀行卡內“水滴籌”最後的5000元被凍結。回到三原縣後,李波去找法院。李波夫婦稱,當時他們給法院解釋這5000元為網友捐款,希望能退回,但執行庭法官對此沒有采信。法院在9月份將錢轉給債權人。

2018年8月21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三原縣法院執行庭法官王楓。王楓說,當時不知道這是網友捐贈的善款,如果知道這是善款的話,肯定不會扣除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很遺憾,這5000元已經劃給債權人,現在也沒有辦法。

“多發性硬化症”用藥進醫保

2018年5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制定了《第一批罕見病目錄》,“多發性硬化”被收錄其中。人社部官方網站於7月19日發佈36種醫保藥品談判結果。兩種針對“罕見病”的藥品終於進入醫保目錄,其中包括“倍泰龍”。

資料顯示,“倍泰龍”是目前中國市場上唯一可降低多發性硬化症發作頻率的藥物。有專家稱,“倍泰龍”單價將從原來的850元降至590元。更重要的是,列入醫保目錄意味著能夠報銷大部分費用,每月自費大大降低。

藥企統計數據顯示,此前中國使用“倍泰龍”的患者大約有一千名;而根據多發性硬化症的流行病學資料保守推算,中國患有該病的患者應不低於2萬人。

律師:法院應告知申辯程序

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屈建國認為,本案屬於法院執行階段情與法的衝突,表面上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採取的執行措施沒有問題,保護了執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對此不應苛責。但在採取執行措施時卻意外地把“水滴籌”的救命善款作為了執行對象,體現出對生命健康的保護弱於債權的保護,可能會產生病人健康惡化的後果。由於法院的執行措施是兌現司法正義的最後手段,在將執行款扣劃後、發還執行申請人之前,向申請人、被執行人和案外人釋明允其申辯應為執行應有之義。本案由於缺乏這樣的告知申辯程序而產生的不良社會效果,應當引起法律執行者的反思。華商報訊記者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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