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法院: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

跨越450公里的執行 | 法院: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

被執行人林某沒想到,事情過去了一年半,即便他“躲”到了450多公里外的湛江,禪城法院的執行幹警還是找上門來了,只為了追回他拖欠的5萬多元執行款。

前言:

近年來,一些被執行人為逃避法律責任,常常帶著財產跟法院“玩失蹤”,偶爾在距離案發地幾百公里的地方顯露蹤跡。面對這種情況,禪城法院執行幹警經常第一時間奔赴現場,與當地法院聯動執行,共織“執行網”,聯手抓“老賴”,林某的案子就是其中一個。

被迫終結的首次執行:

2016年12月21日,申請執行人朱某向禪城法院申請執行關於其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一案。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黃小茁及時對林某的名下財產進行查控。經查,林某名下有一輛貨車,但因車輛去向不明,無法進行扣押拍賣。同時,法院還將林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因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朱某也無法提供林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最終,法院決定暫時終結該案執行。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不!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禪城法院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執結案件的線索和機會!

被執行人終於露面:

眨眼時間過去了一年半,上述案件突然出現了轉機。2018年5月11日,朱某向禪城法院反映,發現了林某及其名下車輛的蹤跡,於是向法院申請對林某被查封的車輛進行扣押。聽到這個消息,黃小茁很振奮:這位消失了一年半的“老賴”,終於又露面了!然而,根據朱某反映的線索,林某和車輛都在距離佛山市450公里外的湛江市。

“一定要為申請執行人拿回應得的執行款!”為了抓住難得的線索,黃小茁迅速將情況上報執行長及執行局領導,迅速研究制定了異地扣押車輛及拘留被執行人的行動方案,並通過執行聯動機制,請求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協調湛江市法院對此次異地執行行動進行協助。為免夜長夢多,法院決定迅速行動!5月14日8時30分,黃小茁及法警一行5人驅車趕往湛江市扣押林某名下車輛。當天下午4時左右,執行幹警抵達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法院,與當地法院執行員匯合後,馬不停蹄趕往申請執行人提供的位於麻章區瑞雲北路的車輛停放點。

主動搭話落入法網:

“你們是哪裡來的?在找誰?”正當黃小茁查封完林某名下車輛,在車輛停放點附近商鋪尋找林某時,一名男子主動走上前來與黃小茁搭話。“你好,我們是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人員,想尋找被執行人林某的下落,請問……”黃小茁話未說完,那男子搶先答道:“我便是林某,找我有什麼事情嗎?“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眼前的這名男子,竟然就是執行幹警苦苦找尋的被執行人林某。

”關於朱某申請執行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一案 , 依照生效法律文書,你應向他支付 54450元及利息等。現請到麻章區人民法院接受詢問,同時,禪城法院將對你名下的貨車進行扣押,請你配合。“黃小茁當即表明來意。”我不認識朱某,我沒借他的錢。“林某迅速為自己進行辯解。說罷,眼睛不時環顧四周,看到禪城法院的法警以及麻章法院到場協助的執行幹警後,他只好同意配合到麻章法院接受調查。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隨後,黃小茁將林某帶回法院進行詢問,同時將扣押的貨車停放在當地法院停車場。到庭後,一開始,林某仍一直辯解自己不認識申請執行人,並對支票上面的簽章表示質疑,認為出具該支票不是自己所為,不應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在黃小茁釋法析理,言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後,林某迫於壓力終於願意履行還款義務。經法院主持,雙方就該案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當日晚上7點左右,林某的親友將20000元現金交至法院,由禪城法院依法扣押。第二天上午9點30分,林某依照和解協議,將剩餘款項匯入了法院執行款賬戶。至此,積壓近一年半的案件終於圓滿執結,執行幹警也將扣押的車輛退還給了林某,朱某對兩地法院的高效執行表示了感謝。兩地法院聯動執行,共織“執行網”,同破查人找物難題,體現了兩地法院打擊“老賴”和努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的堅定決心。其實,奔波450公里算什麼,即使“老賴”躲到天涯海角,執行幹警跨越千山萬水,也要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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