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拆!

1月17日,臨猗法院執行局第二執行團隊組織對位於209國道旁楊家莊村口的建築物實施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人崔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均系牛杜鎮楊家莊村村民。2005年,雙方簽訂土地租賃協議,劉某租賃崔某土地,每年支付租金,租賃期間為十年。2015年租賃期間滿後,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隨後雙方就拆除地上建築物等相關事宜協商未果後,崔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某將地上建築物拆除、恢復耕地交還給崔某,劉某支付崔某租金1464元。判決後,劉某拒絕履行判決。


法院:拆!


2018年4月8日,崔某向法院申請執行,隨後,臨猗法院將劉某賬戶存款凍結,7月劉某要求寬限一段時間,9月5日,該院依法發出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劉某於9月10日前履行判決。此後,該院多次聯繫劉某,劉某均拒絕履行,臨猗法院遂依法採取強制執行。


法院:拆!


1月17日,該院執行局第二執行團隊經請示領導決定強制執行,立即清除障礙。出動執行人員二十餘人和多輛警車前往楊家莊村口組織進行強制執行,該院執行人員在與村委會提前協商好的情況下,精心組織,認真籌備,周密實施,將清除過程中可能用到的機械設備,人員分工,提前籌備好。上午10時許,清除行動正式開始,該院執行人員在第一時間拉起警戒線,現場的每個角落安排好法警進行警務值勤,一旦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置。經過近兩個小時緊鑼密鼓的拆遷工作,現場全部清理完畢。


法院:拆!


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臨猗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不斷強化執行措施,始終把涉民生案件執行作為工作重點,建立案件定期分析機制,突出執行強制性,依法採取搜查、罰款、拘留、納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消費等措施,對規避、抗拒執行行為實施懲戒,切實依法保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通訊員 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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