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婷婷 彭飛

近期,鄭州正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交通參與者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都在嚴厲整治範疇內。與此同時,近日,部分鄭州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裡流傳一份包含“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抓住一律拘役六個月”“摩托車三輪車無證駕駛,抓住直接拘留”等內容的消息。這份所謂“交警大檢查”的提示,言辭十分嚴厲,引得人們紛紛轉發。

嚴正闢謠了

7月16日,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表示,這些內容是網上的老段子了,或許是善意提醒,但無確切根據,不過,鄭州近期持續開展交通整治行動倒是真的。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記者發現,網上流傳的“交警大檢查”消息,不僅提醒人們“全市區、縣、鎮抓酒駕,無證無牌”“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還提到了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罰款和記分。比如,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款200元。

對此,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份消息當中引用的條款、罰款數額、地點等沒有確切的依據,或許是某個地方的人編的,後來在網上流傳開了。

此外,記者注意到,這個消息不僅沒有明確的時間、地點、實施主體等因素,而且邏輯上還存在問題,前後不一致。例如,該消息前面提到“開車打電話扣2分,罰100元”,後文卻稱“行駛中打手機,記3分,罰200元。”

如何辨別真假?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當中有不少內容與《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吻合。

這份消息聲稱“酒駕只要被抓住就拘役六個月,五年內不得考駕照。”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作為刑罰的拘役顯然不在其中,它需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份消息稱“行駛中打手機,記3分。”而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一次記2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鄭州警方從7月1日至今年年底在市內五區及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火車站地區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全警參與,對於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打擊。

敲黑板劃重點了

一些酒量大的車主更是認為喝點酒開車沒問題,或者酒後挪一下車也沒事兒。其實這都是酒駕的誤區,拒絕酒駕才是正確選擇。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誤區一

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很多人都認為喝酒後開車是不正確的,但騎摩托車就沒問題。然而事實是不管是兩輪摩托車還是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輛,喝酒後駕駛一樣屬於酒駕的性質,一樣要受到處罰。

誤區二

酒後挪一下車沒事兒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其實只要汽車發生了移動的行為,並且發生在酒後,這種情況下駕駛車輛都屬於酒後駕駛。而且根據現在的判定,只要喝酒後,車輛處於啟動的狀態時,坐在主駕的座位上都是屬於酒駕行為。此外,如果喝酒後在小區內或地下停車場駕駛也都屬於酒駕性質,不可掉以輕心。

誤區三

吃醒酒藥後可以開車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醒酒藥只是可以降低酒精對身體的損害,並不能把酒精含量從身體內降低或者分解掉,所以想著吃完醒酒藥就可以開車的行為是錯誤的。

誤區四

多喝水、吃糖可以降低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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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喝水、吃糖、吸菸等行為,確實可以把口腔的酒精含量降低一點。但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是身體肺部的空氣,而不是口腔裡面的空氣。所以這些做法也是無用的。

誤區五

食品和保健品造成的酒駕不算

闢謠!酒駕查住“拘役”半年是假的,但別以為這些情況就不是酒駕!

現在一些食品或者藥品裡面含有酒精,吃完喝完後一旦被交警檢查出來,只要是酒精超標,那也是屬於酒駕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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