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曝光!泗洪2幹部被判刑、拘役,並開除!

當今社會,紀律是紅線,法律法規是最後的底線,然而有些公職人員不以為然,心存僥倖,最終因為“小節”葬送前程,現將11月定為公職人員違法典型案例專題通報月,希望廣大黨員幹部時刻保持警惕,嚴於律己。

曹廟鄉黨委原宣傳、統戰委員馬建闖危險駕駛罪案

2017年10月,馬建闖酒後駕駛小型轎車時,與前方同向王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經鑑定,馬建闖屬醉酒狀態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為此,馬建闖被判處拘役一個月二十天,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峰山鄉財政所原副所長張健交通肇事罪案

2016年3月,張健駕駛轎車超車時,將在路邊毛某甲、毛某乙撞倒,造成毛某甲當場死亡,毛某乙受傷,車輛損壞,後毛某乙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為此,張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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